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总工会第447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大连市总工会
2022年7月25日
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职工之家
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部署,切实加强村(社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延长工会服务职工手臂,充分发挥工会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职工为本,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强基导向、问题导向,在开放式共享、普惠化服务的构想下,深入推进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夯实基层工会组织基础,延伸服务职工手臂,充分发挥村(社区)工会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依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力争通过2~3年时间,倾力打造覆盖全市的村(社区)职工之家,使村(社区)职工之家成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阵地,展示工会形象、服务工会会员的平台,努力打造大连工会村(社区)职工之家服务品牌,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建设、有序推进、区域覆盖”的原则,既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又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困难,分类施策,形成区域覆盖,将职工之家建在职工身边,切实满足职工需求。
四、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工会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经费、有办公场所,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
2.积极发展工会会员。吸纳辖区内小微企业、八大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会员,并做好会员动态管理,加强会籍管理工作。
3.作用发挥明显。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履行合同。协调推动辖区内单位建立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协调辖区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做好职工技能培训、服务帮扶等各项工作。
4.服务阵地完备。阵地建设达到“八有”:有一个室内固定场所(区域)、有桌椅(沙发)、有冷热饮水机、有冰箱、有微波炉、有书柜(报栏)、有应急药箱(配备常用药)、有充电设备。各村(社区)可结合各自实际,在已有设备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升级版,灵活采购配套其他实用的电器或器材等,不断拓宽职工之家阵地的服务功能。
五、经费保障
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采取自愿申报形式,并按照村(社区)职工之家标准进行建设,对达到标准的村(社区)职工之家,大连市总工会将按照每个村(社区)职工之家5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服务职工会员的各种硬件设备。被评为全国、省市级“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并享受经费补助的,不得申请,经费不予重复补助。对于已享受过市总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等同类项目申请补助的,如确因需打造升级版的,也可申请。市总工会将根据申报和验收情况拨款至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统筹安排到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根据村(社区)需求统筹安排经费支出。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也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支持,合力推进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
六、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阶段(7月25日~8月25日)。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按照村(社区)实际情况,填写《大连市村(社区)职工之家项目申报单》,经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审核汇总后,于8月25日前报市总工会。
2.项目建设阶段。(8月26日~10月15日)。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并进行监督指导,由乡镇(街道)总工会牵头、各村(社区)联合工会共同参与的方式,推进完善各项制度,按照采购有关程序同步完成硬件物品采购。
3.审核验收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项目建设完成之后,由市总工会抽查、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共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报送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验收报告并填写《申请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专项经费汇总表》一并上报市总工会,经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拨款至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七、相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从工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精心谋划。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责成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细化建设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要丰富服务内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要加强对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的指导,完善服务设施,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党群共建、共建共享,体现工会元素、亮出工会品牌,切实为职工会员、灵活就业人员、八大群体,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要加强督导考核。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负总责,乡镇(街道)总工会牵头,各村(社区)工会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日常工作推进中,要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督查考核,实施动态监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摘牌。
附件:1.大连市工会村(社区)职工之家申报表
2.大连市工会村(社区)职工之家申报汇总表
3.申请村(社区)职工之家建设专项经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