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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大工办发[2010] 41号
关于申报大连市职工
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十五届二次全委会工作部署,大连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推动职工文化建设,努力打造职工特色文化基地,努力满足不同层次职工群体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申报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会所属的各类文化阵地、各类文化团队、职工书屋以及开展的各种文化活动等。
三、申报标准
1. 有规划。领导重视,职工文化建设纳入企业管理和工会工作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2. 有阵地。具备符合不同活动要求的、可以满足职工需求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3.有队伍。形成了与职工文化建设相适应的积极分子队伍,并不断发展壮大。
4. 有活动。职工文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
5. 有品牌。形成了特色鲜明,感召力强的职工文化理念品牌和活动品牌。
6. 有成效。通过职工文化建设,提升了职工主体作用,满足了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党政满意、职工受益、社会认可。
四、申报办法
1. 由各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统一申报,参加申报的文化基地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工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复审。
2. 申报时需填写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800字以上申报材料。请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于
3. 市总工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评。当选者由市总工会授予“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牌匾。
五、组织领导
成立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曲朝阳担任;副主任由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段建华、市工人文化宫主任郝国明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宣教部、电教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文联等有关人员组成。
六、具体要求
1.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严格申报标准和程序,切实把有影响、有规模、社会公认、职工认可,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职工特色文化基地推选出来。
2. 申报材料应围绕申报标准,反映申报文化基地的主要做法、效果评价等内容,要求内容详实,言简意赅。
3. 要通过本次申报活动,推动职工文化建设力度,倡导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繁荣企业文化、职工文化。
附件: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主题词:宣传教育 职工文化 示范基地 评选 通知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共印25份)
附件:
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单位 名称 | 职工 人数 | 所有制 | ||||||
申报基地 名称 | ||||||||
负责人 姓名 | 创办 时间 | 联系电话 | ||||||
简要 事迹 ︵ 200字 左 右 ︶ | (另附800字事迹材料) | |||||||
单位工会意见 | (盖章) 2010年 月 日 | 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2010年 月 日 | |||||
区市县、产业工会意见 | (盖章) 2010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意见 | (盖章) 2010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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