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08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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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大工办发[2011] 15


 

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会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

现将《大连市工会信息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62


大连市工会信息工作办法

 

为加强全市工会信息工作,推进工会信息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人员配备

(一)各区市县总工会、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本产业的工会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信息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确定一名专(兼)职信息员和一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市总各部门和被确定为信息直报点的基层工会也要确定相应的信息员和分管信息工作领导。

(二)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应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操作能力;收集、综合、编辑本级工会信息,并及时向同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上级工会报送。

(三)各级工会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业务工作创造条件,安排其参加有关会议和业务培训,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赋予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一定权限等。

二、信息报送内容

(一)必须报送信息内容

1. 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群众的反映。

2.涉及职工利益的改革措施和政策实施情况及职工的意见、要求。

3.上级工会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4.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一个时期职工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的突出问题。

5.职工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严重困难问题,尤其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失业职工等群体的生活状况。

6.职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值得重视的某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7.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事件及处理情况。

8.各单位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

9.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及工会工作中的好做法、经验。

10.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以及其它重要的社会动态、社情民意。

11.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

12.其它值得各级领导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二)紧急信息的报送

1. 紧急信急是指反映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信息。

2. 紧急信息的处理要做到及时、准确,注意保密。社会影响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在按隶属关系向本地党政机关报送信息的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总工会报送,并及时续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3. 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职工群体性事件情况必须按紧急信息报送,应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引发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在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报市总工会。

(三)除以上报送内容外,市总工会将围绕一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每季度初下发信息需求要点。

三、信息处理要求

(一)贴近中心,抓住重点,既要突出信息短、平、快的特点,又要抓住热点、重点问题。

(二)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报的工会信息特色。对重要的信息内容,必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三)报送信息要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凝炼;在上报信息时应标明信息发送范围、制发单位、签发人、责任人、时间和印发份数。

(四)重视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开展信息调研,加强信息综合,防止信息报送大众化、刊物化、集中化。

四、经费技术保证

(一)各区市县工会、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在编制经费预算时,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信息日常工作和表彰奖励等,以保证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各级工会应重视信息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改进信息处理、传输手段,拓宽信息服务功能,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五、信息考核通报

信息工作考核实行量化考核、以质计分、定期通报、奖优促劣的办法。依据报送信息被上级采用情况,对每条信息分别加分,采用层级越高、价值越大,所加的分值相对较大。

(一)考核办法

1. 来稿10.5分(每季度10分封顶),市总特约稿件12分;市总信息单条采用4分,综合采用2分;内刊发信息单条采用2分,综合采用1分。

2. 市委信息单条采用6分,综合采用3分;

3. 省总信息单条采用8分,综合采用4分;

4. 全总、省委单条采用10分,综合采用5分;中办和国办单条采用30分,综合采用15分;

5. 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50分;全总、省领导批示10分;省总、市领导批示6分;

6. 直报点得分记入所在区市县、产业工会总分。

7. 同一条信息有多种得分的,重复计分。

8. 各单位来稿信息未被市总采用,但通过其他信息途径被中办、国办、全总、省委、省总或市委采用,参照相应采用标准计分。

9. 对迟报、漏报、不报重要情况或对紧急信息、重要事项瞒报、漏报的;对紧急信息、重要事项瞒报、漏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没有向市总本级报送而越级上报负面信息的,有上述三项之一单位,取消当年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二)信息通报

1. 市总将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上报采用情况以及累计得分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发至各单位主要领导。

2. 市总工会将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特别是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评比表彰

(一)评比范围

各区市县总工会、先导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

(二)评比项目

全市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工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先进单位评比条件及办法

1.信息工作机构健全,有主管和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有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2.信息网络完善且通畅顺达。

3.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真实,质量较高。

4.各区市县总工会、先导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及市总各部门每年度至少有2条信息被省总或市委以上采用,有资格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5.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按各单位综合得分和市总采用情况,分设不同奖项。

6.涉及到否决条件的单位,不参与该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四)先进个人评比条件及办法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敏锐;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热爱工会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信息采编、调研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报送的信息采用率较高。

2.凡获得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均可推荐一名先进个人。该单位主管、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及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3. 涉及到否决条件的单位,不参与该年度先进个人评选。

(五)评选程序

由参评单位推荐,市总工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及办法提出建议表彰名单,市总主席办公会审定。

七、信息稿酬及奖励

1. 信息稿酬

市总工会将对上报信息按市总及以上单位采用情况给予稿酬,每半年发放一次。

2. 信息奖励

全市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具体组织。获奖单位、个人由市总工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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