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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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职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央、省、市两办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
各级工会要按照“联系职工、服务职工、创新工作、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面向全体职工,着力扶助困难职工、困难劳务派遣工、困难农民工以及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困难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全面开展走访慰问、扶贫济困、精神关怀等系列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心坎上,协助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要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强合作,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难等问题。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全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并结合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要做好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教育职工重视岗位安全生产,杜绝“三违”现象。要督促企业做好已发现隐患的治理整改工作,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建议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突发事件,要协助企业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工会要切实承担起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促进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要妥善处理职工来访、来信和维权热线来电反映的诉求,认真做好“12351”维权热线值班工作。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努力推动问题解决。要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做好上访职工困难救济,不要把有能力疏导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导致有不良社会影响的职工信访问题发生。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加强舆情引导,做好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特别是微博的动态导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节日值班工作
各级工会在春节期间,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在及时采取措施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时限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总工会。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互通信息,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的发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值班,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五、精心安排职工文化生活
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丰富和活跃节日期间职工文化生活,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活动,吸引职工广泛参与,增添节日喜庆气氛,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大力宣传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突出贡献,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节日文化理念。
六、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
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工会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到困难职工群众中去,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节日期间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严肃纪律,明确要求,把精力都用在工作上,全力做好春节前的各项工作。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