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15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区(市)县、先导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及市总相关职能部门:
市总下发的《全市工会“六个专项行动”百分考核方案》中第30项内容,拟对在推进“六个专项行动”工作中产生的创新成果和在全总、省总、市总进行过推广宣传的典型经验实行考核加分,现将申报标准及办法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2年1月- 2013年8月
二、申报内容
1、创新成果:在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工作中,
推进工运理论和工作思路、参与政策法规制定、完善机制体制与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等方面的创新理论和创新实践;
2、典型经验:在“六个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中
取得突出成绩,理论或实践成果得到全总、省总或市总认可,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宣传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认定标准
1、申报的创新成果必须具备“三性”:
① 首创性。填补了全国、全省或全市工会工作
的空白;
②实效性。推动了工会工作水平提高,促进了
企业发展和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了职工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党政好评、职工满意,收到实际效果;
③ 示范性。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工会工作发展、改进企业管理、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起到引领带动作用,有可借鉴的示范效果。
2、申报的典型经验必须提供出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全总、省总或市总会议经验介绍材料或影像,市级以上官方媒体或网站宣传报道材料等佐证资料之一,方可取得申报资格。
四、认定程序
一、请各区市县总工会、先导区总工会,各产
业工会及市总机关相关部门于8月19日(周一)中午前将《创新成果申报表》填好后报送市总“六个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民管部,联系人:白洁)。
二、市总协调办公室分类整理后交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确认,同时通过市总“六个专项行动”检查组到申报单位核实情况。
三、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审定,最后得出加分分值。
附件:1、大连市工会“六个专项行动”创新成果申报表
2、大连市工会“六个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加分申报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