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02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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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市人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相关基层工会:
今年9~10,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工会系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进行调研。经与市人大沟通,现就配合调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采取听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参与相关活动,点面结合等形式。
二、汇报单位
金州新区总工会、沙河口区总工会、瓦房店市总工会、甘井子区总工会、高新区总工会;市机械重工工会、市海员工会、市财贸工会、市轻纺工会、市教育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组织建设部、财务部、女职工部、民主管理部、生活保障部、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法律部;相关企事业机关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
三、时间安排
196前,请上述区市县总工会做好汇报准备,同时各自确定4个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企业工会和1个乡镇街道工会(高新区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为主)做好汇报准备。
2913前,请上述产业工会做好汇报准备,同时各自确定3个企业工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各一个)、市教育工会确定3个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工会确定的3个机关工会做好汇报准备。
3920前,请市总各相关部门做好汇报准备。
听取汇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专人负责,精心安排,配合市人大做好调研工作。96前,各区市县、产业工会将各自确定的相关企事业机关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名单报市总法律部。
2各单位要根据市人大调研提纲,对近年来《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形成有措施、有成效、有典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汇报材料(一式10份),并于各单位汇报准备截止日之前将汇报材料电子版发到市总法律部邮箱。
 3.各单位的汇报要突出近年来工会的创新工作成果,展示各级工会组织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新经验,突出需要市人大帮助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具体对策和建议。
联系人:赵亚茹,82610204flgzb2003@163.com
 
附件: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的函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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