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09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努力为劳模解难事、办实事,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模眼疾康复行动,由市职工慈善基金会筹集资金100万元,为患白内障需要手术治疗的劳模提供资金帮助。本活动从9月初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 资助对象
患白内障并可以手术治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职工口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获得者,以及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劳模待遇的各级各类先进模范人物。
2. 资助标准
做一例白内障手术(植入美国博士伦软性晶体)的住院治疗费用大约为7500元,除去医保承担部分外,自费部分由基金会负责解决,劳模本人不需承担任何治疗费用。
3. 定点医院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4. 资金来源
劳模眼疾康复行动由大连亿达集团提供资金支持。
二、办理程序
1.参加劳模眼疾康复行动的市直单位劳模患者本人持身份证和相关荣誉证书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劳模窗口报名;各区市县所属企业劳模患者到所在区市县工会帮扶中心报名。经大连市职工慈善基金会审核后确定资助名单。
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劳模由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并对符合手术条件的进行手术治疗。
三、几点要求
1.各级工会要把开展劳模眼疾康复行动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8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扎实实把这项活动做实做好。
2. 各级工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指定相关部门、人员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窗口及12351维权热线做好咨询服务。
3.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附件:大连市职工慈善基金会白内障手术资助申请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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