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26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工会十五届六次全委会部署和《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申报第三批劳模创新工作室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有一名或几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知名劳模作为核心,能够组成专家型团队;
2. 有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
3. 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4. 有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各项经济技术、科学研究、学习交流等活动的正常开展;
5. 每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1. 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 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该工作室成员近年来的工作内容、研究项目和取得的成绩,设立工作室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等;
3. 工作室的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
4. 反映该工作室成员近年来的工作内容和成绩的照片(3~5张),有条件的可提供相关视频;
5. 其它必要的材料。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基层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1月末。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将各种材料汇集装订成册,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经区市县和产业工会初审同意后,于126日前,由所在区市县和产业工会统一上报至市总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工作联系人:梁新军,联系电话:82610433
四、考核与命名工作
201312月中旬开始,市总工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拿出初步考核意见,经市总主席办公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确定认定名单。对通过审核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将集中命名授牌,同时给予其一定的资助资金。
 
附件:1. 大连市第三批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 大连市第三批劳模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汇总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1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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