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4 10:21:11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工办发〔201618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

《大连市总工会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617


大连市总工会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守信

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切实加大对侵犯职工权益企业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将劳动关系信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信用奖惩联动体系,切实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的奖励和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进一步推进“信用大连”建设和诚信建设制度化,根据《辽宁省总工会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辽工办发〔20165号)和《大连市建立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大信办字〔20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目的,加快建立和发布劳动关系领域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崇尚诚信、鄙弃失信”的社会氛围。

二、 基本标准

(一)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基本标准

进入《辽宁省劳动关系信用信息系统》评分达标3A且评分排名前50名,经各级工会确认的企业、事业单位;市总工会机关各业务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和产业工会确认推荐的企业、事业单位;受到市级以上劳动关系相关表彰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纳入守信红榜。

(二)劳动关系失信黑名单基本标准

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群体性劳动违法案件、上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重大劳动案例事故的;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不依法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不建立职代会制度或职代会名存实亡、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总工会和大连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成立市总工会“信用大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一) 领导小组

  长:陈凤荣

副组长:于淑君  栾宏革  韩晓秋  李作禄  王光宇

  员: 曹广平      段建华  穆方   

    赵亚茹          丁朝阳

      

()责任分工

1. 办公室:负责工会信访中反映的企业典型失信案件的

报送、失信投诉举报办理。

2. 组织建设部: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及相关内容典型失信案件报送、失信投诉举报办理。

3. 宣传教育部:负责守信红榜企业的宣传和失信黑名单企业的曝光、宣传和谐劳动关系典型。

4. 民主管理部:负责信用信息的收集汇总,集体协商、职代会制度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评价、典型失信案件和失信投诉受理。

5. 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负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典型失信案件报送、失信投诉举报办理。

6. 法律部:负责劳动用工、劳动争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典型失信案件报送、失信投诉举报办理。

7. 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失信案件报送、失信投诉举报办理。

8. 机械重工·电子信息工会、海员交通·建设建材工会、轻纺·农林水利工会、财贸·金融工会、教育·科研文化工会:负责对本产业典型守信企业和典型失信案件报送、失信投诉举报办理。

9. 综合协调部门:民主管理部负责市总工会企业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与工作协调。

四、保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强化协调配合。市总工会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照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在信息采集、信息交换、信息上报等环节做好衔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3. 建立工作制度。对纳入“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劳动关系失信黑名单”的企业,集中报送至市信用中心,并依托“信用大连”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依据《辽宁省劳动关系信用信息系统》的标准条件以及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基本标准,完善本地区、本产业的相关制度。要抓紧做好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典型单位的省劳动关系信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4.健全奖惩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由市信用办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点击下载:关于印发《大连市总工会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doc,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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