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18〕13号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适应和满足职工群众医疗服务方面的需求,全面推进工会普惠制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会员职工群众,按照市总工会十六届七次全委会确定的办实事项目计划,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
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大连地区居住或工作的大连市工会会员。
二、援助标准
为符合手术条件的工会会员实施单纯白内障手术,根据受助对象人工晶体度数不同,分别采用爱尔康和瑞福两种美国进口人工硬片晶体。除医保报销外,其余费用由工会和定点医院承担。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8日,为1000名会员患者免费做白内障手术,额满为止。
四、 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两所医院,会员患者可以自行选择。
五、办理程序
1. 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坚持工会会员自愿的原则,市内四区会员患者可直接到定点医院报名检查。其他区市县会员患者到各区市县职工服务中心报名,由定点医院派医疗队分赴各区市县职工服务中心进行眼科疾病检查,并安排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2. 会员患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工作证(退休证或失业证)、工会会员证(基层工会组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定点医院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指定窗口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3. 对符合活动条件的会员患者由定点医院进行免费体检,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将由医院安排住院手术。
4. 患者办理入院时要填写受助对象确认书,须本人签字。
5. 患者出院后,定点医院负责留存每位患者下列资料并形成汇总表,每个月末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①诊断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③本人工作证(退休证或失业证)复印件;
④本人工会会员证(基层工会组织证明)复印件;
⑤受助对象确认书;
⑥出院结算收据复印件。
6. 定点医院组织免费术后检查和处理,提供配镜等优惠活动。
六、几点要求
1. 各级工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指定相关部门、人员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利用职工服务中心及12351维权热线做好咨询服务。
2.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联系人:陶丽霞,联系电话:82610421。
附件:1. 大连市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申请表
2. 大连市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汇总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18光明康复行动通知(13号)(doc,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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