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16〕13号
各相关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为加大对区市县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力度,经市总工会十六届第十四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13个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申报的31个实事项目给予资金扶助。
现将市总工会确定的扶助实事项目名单下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办法的通知》(大工发〔2015〕16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李诗洋
联系电话:82610407 13998485707
电子邮箱:dlghyjs@163.com
附件:1. 2016年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总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
2. 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启动申报表
3. 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验收申报表
4. 大连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办法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2016年5月9日
附件1
2016年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总工会
为职工办实事项目
1. 中山区职工温馨家园(中山区总工会)
2. 中山区智慧工会融合服务平台(中山区总工会)
3. 西岗区社区“职工之家”(西岗区总工会)
4. 为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会角”(西岗区总工会)
5. 西岗区香炉礁物流园“职工叉车技能大赛” (西岗区总工会)
6. 为区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配置电脑(甘井子区总工会)
7. 为困难企业一线职工(会员)体检(旅顺口区总工会)
8. 金普新区工会会员活动中心建设(金普新区总工会)
9. “公益五送”进职工(金普新区总工会)
10. 金普新区“职工数字宿舍”建设(金普新区总工会)
11. 为乡镇(街道)和企业送健身器材(瓦房店市总工会)
12. 推动乡镇(街道)职工文化中心建设(瓦房店市总工会)
13. 对下岗人员、困难职工家庭人员、农民工技能培训(普兰店区总工会)
14. 开展职工福利设施建设(普兰店区总工会)
15. 推进企业建立职工电子书屋(普兰店区总工会)
16. 推进乡镇(街道)、企业工会的篮球、排球场地建设(普兰店区总工会)
17. 深入推进“工具包”活动(普兰店区总工会)
18. 环卫、园林职工温馨小木屋(庄河市总工会)
19. 建立村(社区)农民工之家(庄河市总工会)
20. 教师减压活动室(庄河市总工会)
21. 职工俱乐部(长海县总工会)
22. 獐子镇职工文化广场建设(长海县总工会)
23. 职工体育场地建设(保税区总工会)
24. 母婴小屋(高新区总工会)
25. 职工公寓房(高新区总工会)
26. 万人技能提升计划(高新区总工会)
27. 工会爱心候车亭(高新区总工会)
28. 建设长兴岛“圆梦工场”三期(长兴岛经济区总工会)
29. 建设长兴岛街道三堂村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地(长兴岛经济区总工会)
30. 为基层工会送体育器材项目(花园口经济区总工会)
31. 困难职工和单亲职工家庭子女助学项目(花园口经济区总工会)
32. 为全市161个乡镇(街道)各配备一台电脑和打印机(市总工会)
附件2
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
办实事项目启动申报表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盖章)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日 期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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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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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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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
| 市总扶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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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启动时间 |
| 项目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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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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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进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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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总预算 明 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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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扶助资金使用预算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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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市总工会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此表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上报一式3份。
附件3
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
办实事项目验收申报表
项 目 名 称
验收申请单位 (盖章)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日 期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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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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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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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
| 市总扶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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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实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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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束时间 |
| 申请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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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情况及 效果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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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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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扶助资金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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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申报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市总工会实事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此表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上报一式3份。
附件4
大连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
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办法
为了加大全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工作力度,构建市总工会与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及产业工会共同为职工办实事的全方位工作格局,市总工会决定从2015年起对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进行资金扶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总工会成立为职工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事项目的征集、汇总、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定等工作。
二、资金扶助原则
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本着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财力可行、当年办结、多数职工普遍受益的原则。对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向市总工会申报的涉及服务职工生产、生活、文化、维权、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实事项目市总工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扶助。
三、项目申报
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职工需求实际,年初从本级立项的年度为职工办实事项目中筛选出在本区域、本产业范围内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申报市总工会扶助项目。年内如果有临时性追加需扶助项目,可随时向市总工会提出扶助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可行性分析、运作方式、推进时间、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内容。
四、项目审核
市总工会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对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申报项目汇总整理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并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市总工会常委会审议,确定年度市总工会扶助的实事项目。
五、项目实施
扶助实事项目一经市总工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总工会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将告知各承担单位,各承担单位要履行实事项目的主体责任,要成立实事项目组,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要求填报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启动申报表,报告项目启动情况,有计划地推进实事项目的实施,保证当年办结。在项目完成后,形成专题报告及经费预算报告向市总工会实事领导小组报告,并上报项目申报表。市总工会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扶助实事项目进度的督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六、项目扶助经费使用和监管
市总工会扶助项目资金将分两次拨付给申报单位,在项目启动报告经实事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拨付40%扶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60%部分。要求扶助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单位不得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或违规套取专项资金。涉及实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改造、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市总工会财务部负责对项目的扶助资金进行监管,市总工会经审办负责对扶助项目资金的审计,确保扶助资金的安全运行。
七、项目验收
市总工会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扶助实事项目进行督查,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工作效果、职工满意度等方面实行全过程跟踪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对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