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总工会预算公开
(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连市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连市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大连市总工会是区市县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大连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县(市)区市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工会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国、省、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八)负责全市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和各城市间工会的友好关系。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市总工会机关
2、大连工人养老院
3. 大连工人大学
第二部分 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预算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反映本级机关和所属两个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收入预算1,488.60万元,支出预算1,488.60万元。
二、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预算1,488.60万元,比上年年减少652.99万元,减少30.49%。其中:
(一)财政拨款921.60万元。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比上年减少639.99万元,减少40.98%。主要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87万元,比上年减少633.80万元,减少42.6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3万元,比上年减少6.19万元,减少8.37%。
(二)事业收入567万元,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减少1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主要包括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67万元。
三、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1,488.6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主要包括厂务公开25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52万元,比上年减少649.04万元,减少34.60%,主要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374.48万元,比上年减少510.41万元,减少57.68%,社会福利852.04万元,比上年减少138.63万元,减少13.99%。
(三)医疗卫生81.40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加1.05%,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医疗费81.4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87.95万元,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加1.61%,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87.95万元。
(五)其他支出67.73万元,比上年减少6.19万元,减少8.37%,主要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67.73万元。
四、大连市总工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5.20万元,比上年减少2.90万元,减少35.80%。其中: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比上年减少0.90万元,减少81.8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28.57%。根据国家有关严控 一般性支出和市政府“有保有压”的要求,公用经费在现有定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10%的比例压减。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因公出国费2017年预算与上年相同均为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57.90万元,比上年减少5.04万元,减少3.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77万元,比上年增加2.23万元,增加2.61%,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提高;财政专户拨款70.13万元,比上年减少7.27万元,减少9.39%。
(二)政府采购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相同均为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