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开办发〔2017〕7号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产业工会:
2016年以来,按照市厂开办的统一部署,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厂开办和各产业工会结合各自实际,大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评估工作,全市各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得到夯实和提升。今年9月,省总工会在瓦房店市召开“辽宁省推广‘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现场观摩会”,对我市创新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形式和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将推进“质量评估”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
为巩固成果、再创佳绩,进一步扩大典型群体、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工作计划,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第二批“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申报认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产业工会按照《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先期开展本级评估认证工作。
2.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对照标准、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顿提高,确定提请市级认证名单。
3.指导本地区、本产业达到市级认证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认证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和《“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认证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星期三)前统一报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峰,联系电话(传真):82610415。
二、认证办法
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产业工会申报的市级认证单位进行抽查审核(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通报表彰“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推行质量评估工作作为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有效措施,统筹规划,完善措施,明确底数,确立目标,不断提高本地区、本产业质量评估工作的认证率。
2.要按照《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办法》规定,严格“两级评估、四个阶段、八个步骤” 的评估程序,注重突出职工主体作用,把职工群众的评价作为推荐和申报的重要依据,按期做好本级认证和市级认证预审申报工作。
3.要注意发现、总结、宣传推进评估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本地区、本产业的评估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4.要把握好评估工作与基层工会活力建设、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有机结合,推动重点工作互促互进。
5.对已认证单位适时开展建设情况“回头看”,保持原有典型不退步、不掉队,继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1.“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认证申报表
2.“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认证申报汇总表
大连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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