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新的细则进一步降低了参加门槛,提高了报销比例,简化了报销程序,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更科学更高效地服务职工。
1.降低参加门槛。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中规定以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也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单位参加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在职职工总数的85%。在过去前两期实施细则中,未包含农民工,并且对于参加单位人数比例要求较高,百人以下单位要求职工100%参加,千人以下的单位职工参加活动比例要达到90%。
2.大幅提高报销比例。第二期细则中,报销比例从45%到80%分六档,新的实施细则,将分三档从70%到80%报销,即职工符合医保统筹标准的个人自负20000元以内的,按70%报销;20001-50000元的,按75%报销;50001元及以上的,按80%报销;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内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按100%报销。
3.简化活动程序。比如:与以往需打印一个季度的报表不同,新一期参加活动单位只需提供本单位当月参加大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人数报表复印件即可。职工医疗互助中心还将对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届时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让职工少跑路。
截至目前,包括9大产业工会、6家区市县工会共计631573人次职工参与到医疗互助活动中来,其中,第一期181672人完成了续缴,完成比例达到97.63%;第二期192877人完成了续缴,完成比例达到100%,新参加职工数34274人;第三期已有197259人完成续缴,新参加职工21081人。活动开展以来为职工补助总数为43136人次,补助总金额为47237296.55元,其中补助基数1万元(含)以下占比96.83%,补助基数5千元(含)以下占比91.79%,个人单笔报销最高金额为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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