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提高标准放宽条件 符合条件企业可网上申报

发布时间:2020-02-26 10:50:10 作者: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等相关工作,我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38号)。按照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5.5%;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其他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低于3.62%。对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普通性稳岗返还的发放标准,由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80%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读说,以某企业为例,该企业共有职工4000余人,2019年度单位和个人共缴纳失业保险费约260万元,按照以前返还标准可享受返还资金约130万元,按照现在调整之后的标准可享受返还资金约208万元。

  据介绍,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企业社保网报端口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严格审核的原则,对于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不予返还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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