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1 13:04:0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市公安局工会,邮政集团大连市分公司工会:

为解决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快递员、交警等户外作业职工群体的饮水难、热饭难、歇脚难和如厕难等现实问题,从2016年起,市总工会将建设户外作业职工服务站点纳入了全会为职工办实事重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以下简称“温馨家园”)。目前,全市建成各具特色的“温馨家园”351家,受到了户外作业职工群体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将“温馨家园”建设列为年度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突出问题和效果导向,重点加强站点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完善服务功能,利用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微信平台,为户外作业职工提供更多线上线下便捷、高效服务,更好地满足户外作业职工需求。现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温馨家园”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温馨家园”站点建设

2018年,市总工会将稳步推进“温馨家园”覆盖面,重点在各县区条件好的临街社区,建设“职工服务站”;依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分公司网点现有的“爱心驿站”空间,升级建设“户外作业职工服务站”;依托现有的岗勤民警休息点,建设“交警(巡警)服务站”。同时,对已建成“温馨家园”进行升级完善。

二、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1.考察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720日)。各单位对拟申报的“温馨家园”站点进行实地考察和初选

2.申报阶段(2018723日至727日)。 “温馨家园”站点建设采取自愿申报,由各申请站点填报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服务承诺书和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申报表(附件1、附件2),必须满足一楼临街、室内场所面积适宜、有桌椅、有公共卫生间、通水电等建设条件和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整理并填写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至市总工会实事项目领导小组。

3. 审核阶段(201811月前)。市总工会对各单位上报的“温馨家园”站点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温馨家园”站点给予电器物资扶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 “温馨家园”建设工作的保障,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对各自区域内的“温馨家园”站点进行管理。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按阶段向市总工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工作质量。

2.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在“温馨家园”建设工作过程中,确保成熟一个建成一个,建成一个使用一个。要在“温馨家园”满足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运行过程中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按照职工群众的生物钟”,依托“温馨家园”微信平台,突出各自的工作特色,为户外作业职工服务提质增效,确保“温馨家园”建设工作影响更广、效果更佳。

3.发挥阵地作用。各单位要把“温馨家园”建设工作与工会“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及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规划、相互促进、整体推动,充分发挥“温馨家园”阵地作用,将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落实在“温馨家园”,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把“温馨家园”建设成为服务户外作业职工的前沿阵地。

未尽事宜,请与市总工会李诗洋联系,电话:82610407,邮箱: dlszgwxjy@163.com

 

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附件:1. 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服务承诺书

2.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申报表

3. 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申报汇总表

4. 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2018710

附件下载:关于进一步推进大连市职工温馨家园的通知(2018)(doc,15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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