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财〔2016〕10号
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做好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
要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完整。
1. 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算外开支不得列决。决算应附文字说明,分析全年预算执行情况,重点说明经费收缴情况、收支构成情况等。
2. 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年终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等情况,应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工会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通过清查,明晰产权归属和工会财产分类,全面反映工会资产的真实情况,做到账账、账物、账卡相符,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市总工会拨付的体育器材和福利设施要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3. 做好年终账务清理。对逾期三年以上的往来款项,应认真核实,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核销呆死账。核销的呆账,按“分清责任,账销债留”的原则办理,保留备查账簿登记。
4. 做好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专项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在规定期间内使用完毕。在收支决算表“说明”栏中要明确体现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5. 根据《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确定工会行政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复函〉的通知》(辽工财发〔2016〕9号)精神,工会行政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
6. 决算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二、关于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
各基层工会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大连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的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工会工作大局、服务基层和职工的经费使用方向,在实现工会经费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各项经费支出,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推动工会经费使用效益最优化。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1. 会费收入:以上年实际收入数为基础,结合本单位2017年“职工人数”和“工资收入”增减变动因素计算编列。
2. 拨缴经费收入:以上年实际收入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影响工会经费收入的各项因素,确定积极稳妥的收入指标。
3. 行政补助收入:按行政方面确认的预算指标编列。
4. 投资收益、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按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列。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1. 职工活动支出:要围绕工会中心工作,保证会员及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技能培训、劳动竞赛等重点活动的正常开展。
2. 维权支出:要加大职工权益维护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力度,充分保证工会经费来源于职工、服务于职工。
3. 业务支出:合理安排各类会议,压缩会议费,有效控制公务费支出。
4. 资本性支出:原则上不予编列,如需编列,应报市总工会财务部同意后,方可列入预算。
5. 其他支出:考虑各种增减因素据实编列。严格按照《大连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的范围和标准编制。
6. 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如需编制赤字预算,应报市总工会财务部同意后,方可列入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7. 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金额调整时,要编报预算调整方案,经上级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具体要求
(一)报表内容
1. 编报说明;
2. 基层工会基本情况表;
3. 资产负债表;
4. 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
5. 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
6. 预决算填报数据检查表。
(二)注意事项
1. 报表要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2. 预决算表各收支科目的具体项目内容、金额要在“说明”栏中详细填列。
2. 预、决算草案需经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上报。
3. 除收支决算汇总表外全部报表均需加盖本级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工会主席、经审会主任、制表人签字或盖章。
4. 请各基层工会将报表报送至本组竞赛组长,由组长认真审核后报送市总工会财务部。尚未编入竞赛组的基层工会直接报送市总工会财务部。
5. 各竞赛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将组内各成员单位报表审核无误并签批意见后上报市总工会。
6. 调整经费收支预算的,要附预算调整申请和市总工会的批复复印件。
(三)报表方式
1. 纸质报表采用A4纸,一式两份,分别装订。
2. 电子文档:EXCEL格式5张,WORD格式1张。
(四)报送时间
各基层工会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报表报送财务竞赛组长审批。各竞赛组长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组内所有成员单位的报表报送市总工会财务部。联系人:伊丽娜,联系电话:82610409。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