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企业“获得电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
“获得电力”是企业正常运营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也是营商环境再升级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指标。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获得电力”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近期,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6部门联合印发《大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协力推动企业“获得电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
《意见》分别明确报装接电环节和行政审批环节工作任务。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压减办电环节,高压用户办电压减为4个环节,低压用户办电压减为3个环节,现场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压减为两个环节;进一步缩短用户办电时间,办理66千伏供电不超过40个工作日,办理高压供电压减到50天以内,办理小微企业供电压减到15天以内;超前介入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启动前期工作,缩短办电时长。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流程和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对供电工程中出现的树木采伐、占用绿地、河道挖掘等情况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明确责任部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许可;掘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8个工作日内出具许可证,占路审批公安部门5个工作日内出具占路决定书。对小微企业低压电力接入工程实施“绿色通道”审批模式,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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