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月起执行新政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机关企事业学校物业等应为快递服务提供便利

发布时间:2020-04-26 09:52:35 作者: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

  我省快递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县级层面监管不到位、快递专用交通工具通行难、快递末端投递难等问题。记者昨日从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决定》将于5月1日正式执行。

  据介绍,该《决定》共有15条,明确了省级以下邮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协助邮政管理部门监管本辖区快递业的相关机构,履行监管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要承担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职责,负责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相应支出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在科技投入、绿色发展、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规定了对快递专用交通工具依法进行规范管理,实施统一编号、统一标志并给予通行便利。在末端投递方面,规定了机关、企业事业、学校以及社区物业服务等单位应当采取签订合同、协商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特别强调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期,要设置临时投递点。保障了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指出对辱骂、殴打快递从业人员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全行业召开《决定》专题培训会议,将按照《决定》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跟踪督导,密切工作协同,确保宣贯任务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用好这项支持快递领域发展的重要政策保障,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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