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推出三大“异地就医”新政

发布时间:2020-06-24 12:26:04 作者: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71日起市医保局推出异地就医新政策:自助备案”“联网结算”“提高待遇。参保人员只要拥有一张激活的大连社会保障卡(未来也可持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缴费待遇正常,就可无障碍享受新政带来的便利,可自选就医地”“各级联网医院通用”“一年有效”“病情需要可多次住院,不再垫付资金,大连医保直接通过国家联网平台按医院转诊同等待遇结算。

  参保人异地就医前,最迟不超过异地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微信端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电脑端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dl.gov.cn/dl-medical/hall/#/Index)自助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原来备案电话0411-88857000和大连市转诊定点医院(三级医院、市内专科医院及区市县中心医院)仍可办理。备案后一年内因特殊病情需要多次治疗的可在备案地各级联网医院,持大连社会保障卡多次住院直接结算,原已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异地工作备案的异地安置人员,如果在安置地以外地区临时就医,也可通过上述途径自助异地就医备案,持大连社会保障卡在临时就医地住院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标准为:起付标准1500元;保内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70%、退休人员85%、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70%、成年居民50%。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均享受我市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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