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20〕27号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关于推进大连市职工创新创业联盟建设的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市总工会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关于推进大连市职工创新创业联盟建设的工作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大连市职工“双创”联盟建设,加强与基层工会的紧密联系和各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其助力职工成长成才、助推企业创新创效的服务功能,打造上下联通、齐抓共建的联盟工作模式,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职工“双创”联盟建立的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文件政策精神,助推《关于新时代大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众创新创业的热情,大连市总工会于2017年5月宣布成立了大连市职工创新创业联盟(简称职工“双创”联盟)。
职工“双创”联盟具有“双创”培训、项目孵化、资金对接、资源整合、技术攻关、专利保护、品牌推广、成果转化等服务功能。旨在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企业、联系职工的资源与平台优势,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打造创新创业空间,拓展工会服务领域,提升职工技术技能,鼓励和带动更多的职工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为我市加速推动创新元素向企业聚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添新动力,为大连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职工“双创”联盟的工作体系
职工“双创”联盟是由市总工会发起,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加盟,以基层企事业单位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参与主体的全市职工三级“双创”服务平台。工作体系为:
一级网络:市总工会职工“双创”联盟总部。即市总工会立足大连市职工之家(人民路81号大楼)设立市职工“双创”孵化基地,搭建双创综合服务平台,指导运营机构开展职工“双创”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工作。
二级网络:区市县+产业工会“双创”分中心。即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设立“职工双创办公室”或指定“双创”工作负责人,在市总工会、市职工技协办与基层创新工作室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
三级网络:基层工会(劳模、职工“双创”工作室)。即将自2012年以来我市命名的185个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和2017年以来我市命名的222个职工创新工作室作为“双创”联盟的基层平台,作为“双创”孵化基地孵化项目的主要来源地。(以后新命名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自动加入“双创”联盟)。
三级网络按照自上而下抓管理、自下而上报项目,上下联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方式,构筑起全市产学研单位相互融合促进、“双创”孵化专业机构与基层职工创新创业团队紧密衔接的服务全市职工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三、职工“双创”联盟的职责分工
市总工会职工“双创”联盟总部职责由三部分构成。其中,市总工会负责全市职工“双创”联盟和全市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组织基层创新工作室上报的创新项目与职工“双创”孵化基地入驻企业进行对接。运营机构作为市总工会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双创”企业(项目)的公开招募和审核评估(入驻“双创”孵化基地的企业须已建立工会组织),负责职工“双创”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为全市职工提供“双创”培训、项目孵化、资金对接、资源整合、技术攻关、专利保护、品牌推广、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职工技协办组织技协各委员会指导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活动,引导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到“双创”联盟基地孵化,促进创新成果开发、推广和交流,向生产实践转化。
区市县及产业工会:对下负责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对上承担与市总工会职工“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工作,并向市总工会职工“双创”孵化基地推送具有发展前景的孵化项目,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各基层工会(劳模、职工“双创”工作室):立足创新工作室平台,大力开展创新创造活动,定期把有培育价值的职工创新创业项目筛选出来,推送到孵化基地,协助专业服务机构进行项目孵化,检验和推动孵化成果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把符合大连产业发展方向的职工“双创”项目做大做强。
四、职工“双创”联盟的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市总工会职工“双创”联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分管经济技术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秘书长、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办公室主任由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兼任,成员由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职工技协办和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双创”工作分管领导组成。对职工“双创”联盟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工作。
2.制度保障。建立职工“双创”联盟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初组织召开由市总工会“双创”联盟工作领导小组、运营机构人员、驻孵化基地在孵项目或企业负责人、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及产业工会“双创办”负责人、全市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职工“双创”孵化基地运营情况汇报,交流“双创”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联盟不断创新发展。建立创新项目对接制度。按照成熟一个孵化一个的原则,不定期召开项目对接会,组织各创新工作室推荐的创新项目与驻基地企业进行对接,进行可行性论证,组织创新项目在基地进行孵化。
3.活动保障。依托职工“双创”孵化基地平台,积极举办创新创业论坛、沙龙、项目路演、劳模工匠讲坛等活动,为全市职工提供“双创”培训、技术攻关、品牌推广、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推动职工创业创新项目通过专业机构市场化运作,走出厂区(院校)、走向市场。
4.人才保障。组织职工“双创”联盟与企事业单位“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对接,与产业“劳模工匠创新智库”对接,将劳模工匠、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科研专家吸收到联盟平台中来,集聚人才,在全市工会系统形成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产业创新工作室的集群效应,助推职工“双创”联盟充分发挥作用、产出成果。
5.资金保障。鼓励基层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优选创新项目推送到市总工会职工“双创”孵化基地,由专业孵化机构推介并与社会投资机构进行资本对接进行孵化。对于被市总工会认定,由基层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拟在“双创”基地孵化的项目,市总工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加快成果向生产实践转化,更好更快服务企业发展。
6.效果保障。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大连产业工人队伍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把助力职工成长成才、助推企业创新创效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筛选“双创”项目工作中,重点向与我市支柱产业相关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创新价值、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倾斜;在项目孵化上要向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聚焦,把职工“双创”联盟打造成具有大连工会特色的职工创新创业孵化和服务平台。每年遴选新的创新项目,同时淘汰创新成效不佳、创业就业拉动不强、与企业职工创新创造联系不紧的孵化项目,推动职工“双创”孵化基地不断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