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医保局及时调整出台了疫情期间3项医保经办政策措施,助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市暂停独立开设的门诊部(诊所)医保联网结算。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所有发热患者、腹泻患者必须经过发热门诊排查,暂停非必要门诊服务,全市所有独立开设的门诊部(含诊所)全部停止诊疗服务。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严禁收治发热病人。体检机构及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停止健康体检工作。”即日起,我市医疗保险暂停支付在全市所有独立开设的门诊部(含诊所)发生的就医诊疗费用,相应医保结算相关功能暂停使用。
一次性开具最长3个月量的相关药品。为有效降低患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反复就医购药而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同时缓解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接诊压力,支持定点医药机构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临时调整医保门诊就医结算服务流程,明确自2020年7月26日起,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定点医药机构可以为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一次性开具最长3个月的门诊统筹、门诊规定病种及高值药品诊疗处方,减少就医购药次数。该项措施截止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市民可在家轻松查询办理31项医保业务。即日起,市医保局全面推行“不见面”经办模式,广大市民通过手机端“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电脑端“医保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即可在家轻松查询办理31项医保业务。广大市民在微信中搜索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服务大厅”栏目,即可进入“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实名注册、刷脸认证,即可随时随地享受该平台提供的7×24小时在线服务。手机端提供的25项服务内容主要为医保账户查询、缴费记录查询等5项个人查询,医保中心联系电话、药品目录查询等8项公共查询,居民参保登记、居民缴费申报等12项业务办理。
市医保局在电脑端开通了个人和单位两类“医保网上综合服务大厅”,提供25项医保个人业务和6项医保单位业务查询办理功能,网址均为:http://ybj.dl.gov.cn/dl-medical/hall/#/Index。其中,个人用户电脑登录上述网址,点击“个人登录”,进行实名注册,或直接使用在微信端“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支付宝生活号注册认证的账号密码登录,即可随时享受个人“网厅”提供的快捷、贴心服务及更好观感、更高效率的体验。个人网厅与手机端“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了25项医保业务的查询办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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