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大连市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立庚就大连市“开启营商环境建设新篇章”进行新闻发布。9月18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大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年)》,开启了大连营商环境建设2.0版本,标志着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步入新的阶段。
《两年行动方案》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我市实际,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按照中国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提出的蕴含本地特点、外埠经验、国家标准的一部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方案,通过108项具体改革任务着力解决营商环境“盆景多、风景少”的问题,为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力争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实现全市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改善,营商环境评价主要指标与上海市基本持平。
《两年行动方案》聚焦了三个原则:一是聚焦评价指标,紧扣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18项一级指标和87项二级指标,逐项量化细化,补短板、强弱项、创经验,提出的改革举措将有力提升我市评价指标;二是聚焦先进做法,充分借鉴上海、天津等11个城市和浙江、江苏等7省份的先进做法,形成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本地特色、国内保持领先的措施;三是聚焦我市实际,从企业需求侧角度出发,组织人员进厂房、商铺实地调研,针对企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搜集整理出了我市“靶向”问题282个,对“靶向”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炼出亟待改善、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研究解决之道。
《两年行动方案》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创新性,《方案》提出创新举措21条,“复制+创新”先进地区经验做法66项,占总项数81%;二是普惠性,《方案》面向各类企业,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享受普惠性政策方面共计84条,占总项数78%,且对较为影响企业投资信心和人才满意度的医疗教育保障、生活便利度、人文社会环境和城市“烟火气”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9项;三是实效性,《方案》以两年为周期,对于可立行立改的措施,2020年底前改革完成,对于需要部门协助、具有挑战性的改革措施,要求在2021年底前取得成效。这既有收官“十三五”的超额体现,又有承接“十四五”的未来考量,通过两年的周期性行动,全面打造我市一流的营商环境,有效为我市2049城市愿景贡献“营商”力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市营商局将会同市政府督考办等部门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对落实到位、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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