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 31个单位和个人受表彰

发布时间:2020-11-23 15:49:31 作者: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

  112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大连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殊荣,连续第六次捧回全国文明城市奖牌,是全国仅有的获此殊荣的两个省会、副省级城市之一。

  此外,全市31个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庄河市大营镇、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袁家沟村、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小莲泡村等9个村镇荣膺全国文明村镇;市统计局、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青泥洼桥派出所等15个单位荣膺全国文明单位;沙河口区李家街道锦云社区王官升等两个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家庭;高新区中心小学、理工大学、海事大学荣膺全国文明校园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表彰一次,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自2005年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深耕厚植,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一以贯之地抓创建、惠民生、促发展,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重要抓手,奋力开创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贯彻落实,高质量推动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的新局面。

  至此,我市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已达78个。除全市整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外,10个主要城区中(不含开放先导区),有3个全省文明城区标兵,甘井子区、沙河口区、中山区包揽新一届全省文明城区标兵测评前三名,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多点开花、全域推进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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