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工办发〔2021〕11号

发布时间:2021-03-31 10:00:57 作者:市总调研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大连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切实提高工会服务职工会员的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329

  

大连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广大职工提供具有工会特点的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实施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工作机制,规范流程、落实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精准到位、普遍受益,财力可行、当年办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规范程序、严格把控的原则,实行项目制运作管理,着力构建全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不断扩大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  实事项目既要普惠全体职工,又要精准回应不同群体特殊需求;既要关注职工现实生产生活及精神文化需求,又要注重职工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要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维护和实现好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化、职业发展等各项权益。

  第四条  为职工办实事工作在市总工会党组领导下,按照集体领导、专班管理、分工负责、归口落实原则推进实施。市总工会成立以秘书长为组长,调查研究室、办公室、财务部、机关党委、组织和基层工作部、办实事部门或产业工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办实事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查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由调查研究室主任兼任。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办实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流程管理。

  (一)全市工会年度为职工办实事项目,由市总工会调查研究室统一征集、论证并提交审定,审定公布后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责任分工,纳入全市工会重点工作督查推进。

  (二)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产业工会为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办实事项目归口至市总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作部、相关产业工会,由归口部门(产业工会)负责受理申请、调研论证并汇总成正式申报材料,于每年市总工会全体委员会议后一周内,经归口部门(产业工会)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先提交市总工会实事工作协调小组初审把关,再提交党组会审定后推进实施。

  (三)重点产业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特殊职工群体等,遇临时性需求或困难提出的办实事项目,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受理申请、调研论证并汇总成正式申报材料,经归口部门(产业工会)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先提交市总工会实事工作协调小组初审把关,再提交党组会审定后推进实施。

  第五条  为职工办实事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需求调查、项目征集、可研论证、项目确立、信息发布、项目实施、职工评价、绩效评估、项目结项等程序。

  (一)需求调查。将职工需求调查纳入全市各级工会的制度性、常规性工作,分层级、分类别开展职工需求调查或专项调查。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广泛开展职工需求调查,及时掌握职工需求动态,并将职工需求调查结果作为办实事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征集。每年第四季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广大职工征集下一年度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意见与建议,让广大职工参与实事的设计,把意愿最集中、需求最迫切、最具备办结条件的实事筛选出来,确保实事的设计符合职工的需求。

  (三)可研论证。市总工会调查研究室负责组织对全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的研讨论证,推动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申请市总工会扶助办实事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各基层单位,要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包括服务对象、目标任务、实施标准、实施范围)、推进方案、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内容,市总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作部、各产业工会,要通过专项调研、论证会和研讨会等形式,对所属基层单位申报的实事进行论证。

  (四)项目确立。年度全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经市总工会实事工作协调小组初审,提交市总党组会、常委会、全委会议审议确定。扶助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兴办的实事,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组织和基层工作部、相关产业工会征集汇总,经市总工会实事工作协调小组初审,提交市总党组会审定。

  (五)信息发布。实事项目启动同时,须在全市各级工会网络、手机等平台和相关媒体对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布,让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了解实事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实事项目宣传面和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六)项目实施。归口部门(产业工会)要定期对实事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市总工会实事工作协调小组和党组会将适时听取实事进展情况汇报,包括工作措施、投入资金以及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确保实事顺利实施。

  (七)职工评价。实事效果由职工参与评价,适时通过现场座谈和网上调查等方式,组织职工对实事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建议。对职工知晓度、参与度、受益度、满意度高的实事项目要加大扶助力度,扩大覆盖面,反之则要逆向调整。

  (八)绩效评估。要把绩效意识贯穿在为职工办实事全过程,完善事前申报预估、中期效果评估和办结综合评估等环节。

  事前申报预估,要认真填报《大连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启动申请表,细化、量化指标,在覆盖职工数量、直接服务职工数量和职工满意度等绩效预估方面提出明确指标。

  中期效果评估,每年度8月中旬前,将《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中期推进情况表》归口集中审核,市总工会将视其推进效果予以督促或调整。市总工会办实事工作协调小组及归口管理部门(产业)将视具体情况通过定期调度或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实事项目实施的事中跟进和监督指导。

  办结综合评估,审核验收要着重就覆盖职工数量、直接服务职工数量、资金使用效率和职工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并依照相关规程履行扶助资金拨付程序。

  (九)项目结项。实事项目办结后,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各基层工会要填报《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验收申报表》,连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经费使用明细、绩效评估报告、工作流程执行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报各归口部门对实事项目绩效进行审核。市总工会工作协调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验收,由归口部门(产业工会)适时向市总工会工作协调小组和党组会集中报告实事的完成情况。

  第六条  为职工办实事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照《辽宁省总工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工发﹝201661号)要求专款专用,实事项目归口部门(产业工会)是实事项目专项资金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提出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申报预算,编制分配使用计划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和使用效果承担主体责任。涉及实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改造、购买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分两次拨付给申报单位,在审核通过扶助实事项目启动申报后拨付40%扶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60%部分。扶助产业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上述资金拨付,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均须提请市总工会党组会审定。

  第七条  要始终树立宣传意识,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会组织竭诚服务职工的实际举措,又要面向广大职工宣传实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参与流程,在全社会营造工会组织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职工群众娘家人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第八条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都要积极推进为职工办实事工作,结合本办法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九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同时,《关于印发〈大连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办法〉的通知》(大工发〔201516号)《关于印发〈大连市总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工办发〔201827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工办发〔20205号)废止。 


  附件:1.×××年度大连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启动申报表

            3.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中期推进情况表

            4.市总工会扶助区市县、产业工会办实事项目验收申报表


附件下载:附件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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