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桂兰,原大连建新公司宏昌工厂工人。1949年12月19日,为保护国家财产舍身忘死,多处负伤并失去左臂,其英雄事迹广为流传。
赵桂兰1930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安邱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11岁起先后到日本人管辖的苹果园和辽东纺织厂当童工,1946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在大连国光工厂化学配置室管理药品。她没上过学,识字不多,要记住化学药品的名称、符号十分困难,但她苦学苦练,不仅很快熟悉了各种化学药品,还学会了各种配方。赵桂兰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年年被评为劳动模范。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1948年12月她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她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哪里困难大,就出现在哪里,在危险面前从不退缩。
1949年12月19日,下班的笛声刚响过,工友们陆续走出工厂大门。赵桂兰拿着100克雷汞,准备送到配置室保存起来。离工作室只有二十几步远时,她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眩晕,眼前一黑,两条腿完全不听使唤,倒了下去。这时她心里很清楚,前面配置室里放的全是易燃易爆药品,附近还有一座仓库,雷汞触地就会爆炸,整个车间和工厂都可能毁于一旦。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她把个人生命置之度外,把雷汞紧紧抱在怀里,压在身下。“轰”的一声,雷汞爆炸了,地上被炸出一个大坑,车间保住了,工厂保住了,她却被炸得全身血肉模糊,左下臂被炸飞了,右臂断了五根筋,头部和身体多处重伤。工友们闻声赶来,火速把她送到医院抢救。
1950年9月,赵桂兰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出席了全国工农兵英雄模范大会。同年,参加了全国政协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她在大会上发言:“我虽然残废了,但我的思想没残废,我还要和以前一样为人民服务。”毛主席称她为“党的好女儿”。她的事迹还被编进了课本。
1957年9月,赵桂兰被保送到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任助审员,1962年7月,调到西岗区民政科工作。此后工作多次变动,1986年1月,在西岗区信访办离休。离休后,她把大部分时间用来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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