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必要不离连的再次通告 大疫经指办发〔2021〕48号

发布时间:2021-11-09 14:50:25 作者: 来源: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外溢风险,进一步落实非必要不离连要求,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离连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连审批手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并由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出具公函,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离连人员须持有集中隔离组出具的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证明方可离连。

  来连中转当日离连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且承诺不进入社会系统的前提下,可凭当日抵连凭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后离连;中转过夜的离连人员,提供抵连凭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后离连。

  特此通告。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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