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
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市总工会引领推动全市各级工会,持续深入推进“四期”女职工关爱行动,2022年继续开展“女职工特殊关爱室”(以下简称关爱室)建设工作,各级工会主动响应,努力开展关爱室新建扶持和建设升级工作。
按照《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管理办法(试行)》,经报请市总党组领导同意,认定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等38家关爱室为市总工会优质关爱室,认定大连中山区桃源街道总工会等10家关爱室为市总示范性关爱室。
希望获得升级认定的关爱室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关爱室建设成为女职工身边的温馨港湾。拓展服务功能,围绕关爱室建设“四小站”目标,努力将工会组织的关爱、用人单位的温暖更多更广泛惠及广大女职工,向应建尽建目标不断迈进。同时,积极赋予关爱室更加丰富的建设内涵,发挥好关爱室的作用,为我市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贡献工会组织力量。
各级工会要发挥好专项补助资金的作用,按照《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使用扶持资金,更多更好服务女职工群体。
附件:1.2022年度获评市总优质关爱室名单
2.2022年度获评市总示范性关爱室名单
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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