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29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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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工会文件

 

大工发[2011] 18

 

 

 


 

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和

创优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

现将《大连市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和创优成果评选办法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327


大连市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和

创优成果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全市工会干部的创新意识,激发工会活力,推动工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工会工作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工会工作品牌,全面提升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领导机关和基层工会深入开展创新工作和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在实践三为理念上有新思路,在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上有新成效,在重点工作上有新举措,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上有新作为。

二、评选内容

紧紧围绕全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特别是围绕提升职工素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在工作机制、载体、形式、内容、方法等方面有突破、有影响、有实效,并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作。

 

三、评选对象

1.工会领导机关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包括市总电教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劳动者》编辑部)。

2.基层工会

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产业工会所属乡镇、街道工会和行业工会,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四、评选标准

(一)工会领导机关

1. 创新成果

1)在工作的机制、载体、形式、内容、方法、措施等方面有新突破,在市以上(含市)首创,具有工作指导意义。

2)重点工作创造性地深化、拓展、突破,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全总、省总和国家、省召开的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不包括书面发言),或以现场会、文件等形式推广。

3)重点工作形成规范、科学、完整的机制、体系,得到市以上领导批示,并纳入领导决策以及工作方案和法律、法规之中。

2. 创优成果

1)在推进重点工作深化和落实措施上力度较大,取得明显成效。

2)工作项目在全市领先,超额完成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得到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和职工群众的广泛赞誉。

3)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重大典型等在市总工会召开的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介绍,并在全市推广。

(二)基层工会

1. 创新成果

1)在工作机制、载体、形式、内容、方法、措施等方面有新突破,在全市具有推广价值。

2)工作经验在市以上工会召开的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包括书面发言),或以现场会、文件等形式推广。

3)工作成果(含调查报告)得到全总、省总、市总及市级领导批示,并纳入领导决策以及总体工作部署。

2.创优成果

1)在推进重点工作深化和落实措施上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市总工会充分肯定和表彰。

2)工作成果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先并得到推广,工作项目在本地区或全市产生较大影响。

3)工作经验在区市县、产业及市总工会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介绍,或得到区市县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五、申报程序

1. 对申报的创新成果和创优成果实行立项工作制。参评单位年初根据全会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照申报条件,对全年拟实施工作创新、创优的工作项目进行立项,填报大连市工会领导机关或基层工会双创成果立项申报表。

2. 参与工会领导机关双创评选的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各部门于每年320日前将立项项目报市总工会双创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与基层工会双创评选的各基层工会于310将立项项目报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事业发展部审核。320,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事业发展部对所属基层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双创立项项目审核汇总后报市总工会双创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按时申报立项的成果,不能参加评选。

 

六、评选程序

1.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相关部门负责对所属基层工会、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双创立项成果进行跟踪考核和认定。市总工会双创成果考评领导小组将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对双创成果日常的跟踪、督查和考核。

2.  1115前,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事业发展部将符合评选标准的双创成果推荐上报到市总工会双创成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领导小组召开双创成果评审会,对申报的双创成果进行评价和民主推荐,提出评审意见,并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符合省工会双创成果标准的,将推荐上报到省总工会,每年11月底前通报评选结果。

七、表彰奖励

1. 创新成果和创优成果的评选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执行。双创成果评选不限定数量。

2. 设立大连市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奖和创优成果奖。对获得工作创新成果和创优成果的单位,由市总工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组织领导

成立市总工会双创成果考评领导小组。

  长:陈凤荣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曲朝阳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员:王光宇  市总工会秘书长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

段建华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副秘书长

    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部长

    市总工会调查研究室主任

罗军胜  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创新成果的申报、立项、考核、评价、表彰等工作。

 

附件:1大连市工会领导机关双创成果立项申报表

2.大连市基层工会双创成果立项申报表

 

 

 

 

 

 

 

 

 

主题词:评选  双创  办法  通知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327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

 

大连市工会领导机关双创成果

立项申报表

 

单位

 

 

项目

名称

 

 

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注: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果项目的,可复印此表。

附件2

 

大连市基层工会双创成果

立项申报表

 

   

 

所属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

市总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

                                  

本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注: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果项目的,可复印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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