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29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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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工会

 


 

关于2011年度全市工会工作

创新、创优成果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十五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现就 2011年度全市工会领导机关、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申报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紧紧围绕市总十五届三次全委会确定的2011年全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在工作机制、载体、形式、内容、方法等方面有突破、有影响、有实效,并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作。

二、申报对象

1.工会领导机关申报对象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包括市总电教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劳动者》编辑部)。

2.基层工会申报对象

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区市县、产业工会所属乡镇、街道工会和行业工会,区市县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按照《大连市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和创优成果评选办法》(大工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立项申报。

四、申报时间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请于48日前将《大连市工会领导机关双创活动立项申报表》填好并加盖公章报市总办公室。没有立项成果的,也需要将表格加盖公章后返至市总办公室。

各基层工会、市总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请于48日前将《大连市基层工会双创活动立项申报表》填好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事业发展部。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事业发展部对所属基层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双创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于415日前报市总办公室。

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几点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立项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避免申报立项的随意性,确保申报立项项目质量。申报项目确立后原则上必须完成。

2各申报单位要对立项工作项目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总“双创”成果考评领导小组将加强对立项项目日常的跟踪、督查和考核。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事业发展部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工会立项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立项项目如期申报,高质量完成。

3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程序进行立项申报,没有申报立项的成果不纳入2011年评选之列。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1年确定的新的工作项目,或者为2010年已经立项但成效不突出,2011年取得新成果的。

 

人:李辉敏

联系电话:82610213

电子邮箱:dlghxx@163.com

 

附件1. 连市工会领导机关 双创成果立项申报表

2. 连市基层工会双创成果立项申报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328

附件1

 

大连市工会领导机关 双创成果

立项申报表

 

单位

 

 

项目

名称

 

 

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注: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果项目的,可复印此表。

附件2

 

大连市基层工会 双创成果

立项申报表

 

   

 

 

所属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

 

                             

本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注: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果项目的,可复印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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