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7-27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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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职委[2011] 1

 

 


关于开展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宣传和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全面推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决定开展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 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10个);

2. 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10名);

3. 入围十佳候选单位和十佳候选个人的,将授予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和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4. 获得双十佳称号的,在评选大连五一奖状、大连五一奖章时作为重要条件予以考量。

二、评选对象

1. 已建立工会组织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均可以参加十佳单位评选;各行各业的在职会员职工均可以参加十佳个人评选。

2. 参加过前七届评选活动,但没有获得十佳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此次评选。已获得全国、省、市双十佳称号的不重复评选。

三、评选条件

十佳单位评选条件:

1.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运行规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事公道,决策民主,联系群众,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2.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我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贡献突出;

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依法支付职工工资;

4. 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诚实守信,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社会形象良好;

5. 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绩突出;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十佳单位或先进单位评选资格:未成立工会组织或工会组织不健全;拖、欠缴工会经费;有拖欠职工工资和各种保险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违法违章违纪及腐败行为;有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十佳个人评选条件:

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热爱劳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精湛的技术技能,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 努力提高服务本领,自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职工群众普遍认可

4.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坚持国家、社会和企业利益至上,自觉承担社会义务,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大连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四、推荐申报

荐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考核评定的程序进行。以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为推报单位,推荐报送时要加盖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印章,同时提供推荐函。

1. 推荐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推荐表(文字版一式两份)。推荐表可在大连市总工会网站”(http://dlzgh.org/)下载。

2. 事迹材料。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均须提供3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和400字的事迹简介各10份(A4纸,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推荐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请将事迹材料、简介发送到电子邮箱:dlszxjb@163.com

3. 证明材料。事迹材料中涉及的奖状、证书需提供复印件;被推荐的个人需提供本人工会会员证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色标准照2张(贴在推荐表相应位置),同时提供工作或生活照片3张供评选和宣传用(数码照片)。

4. 各推报单位请于830前将所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的上述材料报到市总工会宣教部,逾期将不能参评。

五、评选办法

1. 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评选工作办公室将对上报材料逐一审核,根据材料所反映的职业道德建设事迹情况、特点,确定十佳候选单位和十佳候选个人。

2. 评委投票。

3. 根据评委投票结果,拟定十佳单位和十佳个人名单。

4. 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审定。

六、组织领导

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评选工作在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双十佳”评选工作的申报、评选、考核、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任:曲朝阳(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段建华(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王家全(市精神文明办活动指导处处长)

联系人:林浩 闫铁健 

   电话(传真)82610605 826106551. 

附件:1. 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推荐表

2. 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推荐表

 

 

 

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

2011721

 

 

 

 


 

 

附件1

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400字)

 

推荐

单位

意见

 

 

 

 

 

(公章)

     

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章)

     

           

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制

 

附件2

大连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推荐表

 

 

 

出生年月

 

贴照片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电话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400字)

 

本单位

工会意见

 

 

 

(公章)

     

推荐

单位

意见

 

 

 

(公章)

       

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章)

       

               

大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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