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02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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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大工办发[2011] 26

 

 


 

关于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依靠职工办企业

优秀经营者、优秀职工代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市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者、优秀职工代表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一先两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断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联系和调动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把大连建设成为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贡献。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100家,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者50人,优秀职工代表20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 建立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办法、条例等,并以文件形式印发贯彻落实。

2.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实现了组织体系网络化、工作开展经常化、履行程序规范化。

3.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切实保障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定期研究民主管理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效果明显,职工满意。

4. 职代会重点突出、程序民主、表决规范、会务周密,职工认可。职代会按期换届,建立和实行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各种档案管理规范。

5. 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制度。届期内对职工代表定期进行培训,培训率达100%。建立职代会专门小组或工作委员会,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或职责,并以此开展工作;建立职工代表管理档案制度,按规定及时补选职工代表。

6.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实行了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并发挥明显的作用。

7.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表彰年度内没有发生侵害职工民主权利行为和职工群体上访事件,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没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情况。

(二)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者条件

1. 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事业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能充分尊重和落实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坚持把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企事业重要议事日程。

2. 把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纳入到企事业管理制度之中,支持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各项管理,积极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条件。

3. 按规定须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的事项及时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向职工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透明,全面落实职代会职权。

4. 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职工民主诉求渠道畅通,积极采纳职代会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认真处理职代会提案,执行职代会决议。

5. 企事业劳动、人事关系和谐,没有发生侵害职工民主权利的事件。职工对本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在90%以上。

6. 充分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事业单位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职工的民主权利在企业的各项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

7. 企业经营者在职工的民主评议中,满意率在90%以上。

优秀经营者在先进单位中产生。

(三)优秀职工代表条件

1. 职工代表按法定的程序民主选举产生。熟悉掌握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或工作进展情况,能积极提出职代会提案,并被单位采用。

2. 能主动征集所在选区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按时参加职代会,并在参政议政中代表本选区职工群众提出积极的意见或建议。

3. 对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能及时准确向所在选区的职工宣传讲解,并带头贯彻执行。

4. 积极参加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各项民主管理活动。

5.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
    6. 在民主测评、考评中,职工满意率在90%以上。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开展民主管理一先两优评选活动是我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各区市县、产业工会要根据所属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已获得2008~2009年度一先两优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1. 总结申报。8月中旬至月底,为基层单位总结申报阶段。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对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我总结;对企业经营者尊重和落实职工民主权利情况进行评议,对表现优秀的职工代表进行测评和考核。在总结考评的基础上,向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申报。

2. 考评申报。各区市县、产业工会9月初开始组织对基层申报的单位进行考评。9月中旬向市总民主管理部报送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电子版)。

3. 评选表彰。10月中旬,市总工会依据各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报送的推荐名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检考核,同时确定表彰数量和表奖名单。考核结果报市总主席办公会审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者、优秀职工代表进行年度表彰,评选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先、评优、评模、评章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一先两优活动的重要性,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 坚持评选标准。各级工会在开展此项活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上级工会要做到指导到位、监督到位、检查到位,高标准做好此项工作。

3. 加强情况沟通。各单位可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方法、好典型及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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