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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大工办发[2011] 25号
关于开展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总工会十五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倾心竭力为全市会员职工办好8件实事,努力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中继续深入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完善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延伸助学链条,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努力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活动对象
“金秋助学”帮扶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市总工会重点资助在档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中本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大专、高职)录取的新生,对2009年和2010年资助的在档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以奖学金形式实施资助直至完成学业。各区市县总工会和各基层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对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在校(中小学、高中、大学)就学的子女给予资助。同时要开展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
四、具体要求
1. 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要认真做好帮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和就业帮扶档案。制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重点帮扶和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确定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额和帮扶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让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都能顺利实现就业。主动同政府教育部门和有关方面沟通,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救助。
2. 多方筹资,拓宽帮扶形式。要善于借助社会各方力量,通过社会化发动、公益性募集等方式,开展“连心助学、结对助学、捐赠助学、冠名助学、定向助学”等系列助学活动,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解决子女就学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困难。
3. 就业帮扶,拓展帮扶领域。要把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根据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作用,广泛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供求洽谈会和网络招聘等活动,及时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要向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等支持和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4. 精神帮扶,培养社会责任感。学生在校期间,要做好与学校的沟通,了解掌握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适时给予帮助;暑假期间,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参观、举办主题夏令营、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参加工会服务帮扶志愿者等形式,组织所资助的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5. 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好“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把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及时上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五、几点说明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当年考入大学学生“金秋助学”审批登记表》和《大学在读学生“金秋助学”审批登记表》,并按要求上报汇总材料。
1. 各区市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请于
2. 各区市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请于
联系人:由伟;传真电话:82610422;电子邮箱:ghshbzb@163.com
附件:1. 当年考入大学学生“金秋助学”审批登记表
2. 大学在读学生“金秋助学”审批登记表
3. 2011年“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
统计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7月27日
当年考入大学学生“金秋助学”审批登记表
单位: 年 月 日
职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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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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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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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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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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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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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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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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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 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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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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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致困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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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大学 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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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入学校名称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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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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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 (街道工会) 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 产业工会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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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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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困难职工档案内□ 其中困难农民工□
2. 本单位资助的对象□ 助学资金 元,于 月 日发放。
企事业单位、街道工会审查人: 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审核人:
附件2:
大学在读学生“金秋助学”审批登记表
单 位: 年 月 日
职工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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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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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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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
家庭月 人均收入 |
|
就业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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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致困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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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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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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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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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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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 (街道工会) 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 产业工会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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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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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街道工会审查人: 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审核人:
附件3:
2011年“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 号 |
项 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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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A) |
2011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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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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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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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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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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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A) |
2011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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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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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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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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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A) |
2011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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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
|
|
(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
|
|
(D) |
其中大专以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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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A) |
2011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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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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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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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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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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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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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大专以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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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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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项 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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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A) |
2011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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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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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A) |
共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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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其中应届毕业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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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往届毕业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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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A) |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机会(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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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A) |
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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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帮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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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A) |
共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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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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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A) |
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等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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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 |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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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提供创业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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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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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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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 |
共帮助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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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A) |
共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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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A) |
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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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发放求职补贴(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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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 |
在本地就读的尚未签约就业的应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本地和外地生源学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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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A) |
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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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