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大工办发[2011] 28号 关于确保防御强台风“梅花” 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落实省、市关于防御第9号强台风“梅花”相关会议精神,确保防御强台风“梅花”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防汛防台工作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行政)的统一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统筹协调、有力组织,要深入到防汛防台第一线、困难最大的地方,深入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职工群众受灾最集中的地方,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集体观念,发扬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全力协助党政做好防汛防台和灾情处置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全面履行防台防汛工作职责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将防台防汛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级工会组织充分调动起来,把广大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职工作用发挥出来,明确任务、明确职责,早部署、早安排,统筹协调、科学防御;要严格落实工会防台防汛工作责任制,各级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级工会防台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防台防汛工作预案,认真做好防台防汛培训、演练以及各项应急储备、应急处理工作,主动参与巡逻和险情排查等工作,认真做好职工队伍的思想和情绪疏导工作,了解职工的意愿诉求,及时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高防台防汛工作实效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工主体作用,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的职工群众监督,充分调动职工在防台防汛的主力军作用,引导职工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查防隐患,确保安全,做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安全到位。要发挥工会在防台防汛和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各级工会要严格落实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职责,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工会报告防台防汛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真实汇总上报灾情统计情况和工会防台防汛工作以及救灾救济物资使用情况。 四、严肃党纪政纪,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把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台防汛决策部署,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贻误工作,给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上级工会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在防台防汛工作中的玩忽职守,违规违纪、敷衍塞责、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等行为,要通过严细认真、扎实有效的工作,在防台防汛工作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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