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14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工办发〔201227

 

 

关于开展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总工会:

受台风达维的影响,从83开始到84,我市北部地区普降暴雨到大暴雨,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兴岛、花园口等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部分职工群众遭受严重损失。按照省总《关于开展全省暴雨灾害受灾职工应急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市总工会要求:

1. 紧急启动职工应急救助工作程序,立即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迅速深入一线,在第一时间了解职工受灾情况,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最大限度地做好救助和帮扶工作,同时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职工群众的情绪稳定。

2. 动员一切力量,对受灾严重的职工家庭给予及时救助。市总将拨出一定的资金,下拨到受灾地区的企业和职工家庭,帮助企业、职工渡过难关,确保每个受灾职工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 市总组成五个慰问组,分赴五个受灾地区,慰问奋战在抗灾救灾一线的工会干部和受灾职工。

希望有关工会组织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到救灾及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中去,为我市夺取抢险救灾的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813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813印发

 

上一篇:大工发〔2012〕57号关于印发汪集刚同志在大连市工会领导机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的通知 下一篇:大工发〔2012〕58号关于印发《2012年大连市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