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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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五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市总工会制定了《大连市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工会领导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要求,严格执行本《规定》。工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改进作风、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制度保障。市总办公室、监察室要加强对市总机关的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各单位也要建立督查制度,推进全市工会领导机关努力克服行政化、机关化倾向,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大连市总工会
2013年5月13日
大连市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调研,多听实话、多听意见、多解决实际问题,减少重复到一个地区或一个企业调研;工会领导机关干部每人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其中驻点调研不少于15天,经常联系的职工不少于10人。
二、严格控制会议。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除工会代表大会外,其他各类会议不超过半天;严格控制以市总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取消市总部门年度工作会议,产业工作会议每年一次。
三、精简文件简报。凡政策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另行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除《大连工会信息》外,市总部门和产业原则上不再发各类信息简报。
四、减少大型活动。减少全市性的大型活动,根据职工群众意愿需求设计活动项目、内容、形式,只有少数人参与的活动不搞,职工不普遍受益的活动不搞,职工不满意的活动不搞。
五、规范评比表彰。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评比表彰,减少评比届次和表奖数量;除“五一”纪念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外,其它各类评比表彰一律不开表彰会。
六、规范统计报表。除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外,市总各部门、各产业工会一律不向基层下发各类数据报表和情况汇总,确需下发的,由市总办公室统筹安排。
七、规范公务接待。市总领导到基层调研,当地工会不到高速公路口或辖区边界迎送,不层层陪同,不悬挂标语(电子屏幕),不赠送土特产等物品;召开调研座谈会,不上水果,不摆放鲜花,不要求事先准备发言稿和汇报材料;确需在基层用餐和住宿,严格按规定用工作餐,严格住宿标准并费用自理。
八、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活动费、公务费、行政事业费等支出。能在市总机关召开的会议,就不到宾馆、酒店开;凡是会议和活动,一律不发放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