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16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
全国总工会将在中国工会十六大期间,表彰命名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按照省总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和申报数额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省总分配给大连的推荐名额为: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0个;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0个;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4名;
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4名;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1名。
此外,我市可向省总推荐申报1个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和1名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申报以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总工发〔201329号)为基本依据,主要考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开展走进企业察实情促发展、走访职工办实事促和谐活动,落实全会重点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工作业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层工会和个人不具有申报条件。此前已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1.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以及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须具有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或省以上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的荣誉基础。
2.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分会(小组),须具有省部级模范职工小家的荣誉基础。
3.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含)以下干部以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厅局级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4. 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骨干。
5.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申报对象为,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省部级(含)以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申报办法和考核内容
(一)申报办法
1. 由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依据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自行申报,前4个奖项均可申报,每个奖项限报1个(填写申报单),限于517日前报市总组织建设部。
2. 市总组织建设部根据申报情况,依据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的基层单位数和工会会员数(以2012年底报市总组织建设部的数字为准),兼顾基层单位规模和行业、地区分布以及代表面,确定推荐名单。
3. 推荐名单经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相关单位到全总网站(www.acftu.org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报相应的申报登记表,
4. 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填写全总统一制发的申报登记表。各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必须按全总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中,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还必须附一份30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并于2013522前报市总组织建设部,同时将申报登记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报至zgh82803286@126.com
5.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还须经被推荐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票率达不到85%的不能申报。测评结果报市总组织建设部备案,作为确定申报单位是否符合推荐条件的重要依据。
6.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将推荐名单、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上报市总组织建设部后,由市总组织建设部在广泛征求同级党组织和市总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申报名单,提请市总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省总工会。
(二)考核内容
1.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1)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选举,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依法依规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工作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
  (2)促进科学发展。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制度,无群体性事件、无生产事故。
  (4)提高职工素质。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
  (5)服务职工群众。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6)加强自身建设。实施双亮,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建立单独工会财务账号,工会经费拨缴到位并独立使用。
  2.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主要考察其组织学习、服务职工、工作活跃等情况。
  3.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学习工会业务知识,政治业务素质强。
  (2)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四、申报要求和相关说明
1. 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产业工会工作,开展3A等级工会创建活动和六个专项行动的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 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要注意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搞好指导和服务。
3. 要做好推荐典型的考察和审核,坚持否决条件,严格把握推荐条件,不能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工会和个人推荐上来。
4. 要把推荐单位会员(代表)的认可程度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程序,做实做好民主测评工作。要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全面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5. 推荐申报工作时间紧、程序多,务请各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予以积极配合,及时上报推荐名单、申报登记表和事迹材料。
 
附件:1. 2013年全国工会先进典型申报单
2.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测评表
                               
                            2013516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516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全国先进典型申报单
 
区市县
产业
模范职工之家
(单位名称)
模范职工小家
(单位名称)
优秀工会工作者
(上填姓名下填单位)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上填姓名下填单位)
 
 
 
 
 
 
 
 
 
 
 
 
 
 
 
 
 
 
 
 
 
 
 
 
 
注:在选定的奖项下填入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及单位。


附件2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测评表
 

被测评单位
组织测评单位
 
 
 
(工会印章)
 
 
                 
(工会印章)
测评项目
工会会员评价
工会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
好(20分)
一般(10分)
差(0分)
 
 
 
工会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办好事实事情况
好(20分)
一般(10分)
差(0分)
 
 
 
工会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情况
好(20分)
一般(10分)
差(0分)
 
 
 
工会听取、反应职工意见情况
好(20分)
一般(10分)
差(0分)
 
 
 
工会干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情况
好(20分)
一般(10分)
差(0分)
 
 
 
   
 
 
 

说明:总分80分以上为同意票
填表日期: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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