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各基层工会:
现将《关于印发〈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实现中国梦·聚力建设新辽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工发〔2013〕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4·28”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扎实推进市总十五届六次全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真心诚意为职工办好事、实事,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帮助职工圆梦。
三、要善于借助各级党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资金、政策、培训等各种资源,形成工会帮助职工圆梦的强大合力。
四、各级工会要加大对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自觉把实现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诚实劳动、辛勤劳动、创造劳动实现个人梦,共筑中国梦。
请各单位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大连市总工会
2013年6月21日
辽宁省总工会文件
辽工发[2013]41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
实现中国梦、聚力建设新辽宁”主题
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现将《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实现中国梦、聚力建设新辽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总工会
2013年6月4日
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实现中国梦、聚力建设新辽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总机关同劳模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变成全省千万职工的自觉行动,凝聚起实现中国梦、建设新辽宁的强大力量,按照全省工青妇开展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制定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实现中国梦、聚力建设新辽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工人阶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工会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开展以“劳动实现中国梦、聚力建设新辽宁”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省千万职工共筑中国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进一步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组织和动员全省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以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职工自觉把实现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助推广大职工通过诚实劳动、辛勤劳动、创造劳动成就个人梦想,筑就中国梦。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愿诉求,广泛开展“工会帮助职工圆梦”系列行动。
(一)助推职工实现“创业就业梦”。重点是适应职工劳动创业、稳定就业的意愿诉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为职工实现创业就业的梦想建立有效载体和渠道。一是加大工会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促进职工创业、就业。探索建立劳动用工的对接机制,通过在源头建立农民工、劳务工台帐和新经济组织、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开发区等企业用工需求台帐,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劳动供需的有效对接。二是建立定向培训的对接机制,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和职工创业就业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做好培训后的就业对接服务。三是整合内外资金资源和政策资源,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为职工用劳动创造财富、创造幸福奠定基础。
(二)助推职工实现“岗位成才梦”。重点是适应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意愿诉求,帮助职工立足岗位设计职业规划,为职工实现岗位成才的梦想创造有利条件。一是进一步整合工会培训资源,创建一批相对系统化、专业化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职工提供因人而异、因岗而异的订单式培训。二是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加大对工会开展的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推动将其纳入集体合同。三是与省科技部门联合开展职工科技成果评选活动,并将其纳入全省年度科技成果评选活动中,构建职工技术成果发布平台,建立职工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对职工重大技术成果给予重奖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更多职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四是会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职工技能竞赛(考核)晋级制度,建立“培训-竞赛-晋级-荣誉称号”一体化机制,并实行职工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的政策,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技术型的职工。五是创新竞赛内容与形式,不断推广职工技术竞赛运动会等有效经验,扩大竞赛活动在非公企业中的覆盖面。
(三)助推职工实现“学历提升梦”。重点是适应职工提升素质、全面发展的意愿要求,组织和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提升职工学力的教育培训活动。一是联合并借助社会办学资源,加强职工学历教育,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知识型职工。充分利用辽宁职工文化网络远程教育平台和大专院校的资源,开设适应职工成才和企业发展需要的课程,加大职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二是争取政府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和企业行政的支持,为职工参加学力升级的再教育提供人财物和政策方面的支持。三是充分利用各级工会所属的工人大学、职工院校等教育培训基地,积极联合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职工学历继续教育,最大限度满足职工学历升级方面的需求,让那些有继续教育梦想的职工有机会实现学历提升的梦想。
(四)助推职工实现“体面劳动梦”。重点是适应职工有尊严的劳动、实现体面劳动的意愿诉求,排除阻碍职工群众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推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重大方针的落实。一是加大《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宣传贯彻力度,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工各项劳动经济权益。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二是坚持和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并推动这一制度向县级延伸。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实体化建设。三是积极推动将劳动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人大、政府和政协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等法律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评估体系和推进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
(五)助推职工实现“增加收入梦”。重点是适应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实现利益保障的意愿诉求,切实把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一是推动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科学的集体协商评估制度和上级工会的预审机制。二是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建立以企业协商为主,行业、区域为辅的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效覆盖中小型企业,落实职工最基本的劳动经济权益。三是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时效性,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确保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要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把职工增加收入、获得劳动报酬的梦想,变成各方面的广泛共识。
(六)助推职工实现“幸福生活梦”。重点是适应职工向往美好生活、追求幸福生活的意愿诉求,创新工会服务帮扶工作方式,实行定向性、即时性、服务性相结合、形成集救助、维权、服务于一体的工会帮扶工作模式。一是转变服务方式。在服务对象上,要由偏重帮扶困难群体向服务全体职工转变,在服务载体上,要由传统帮扶形式向多样化服务转变,在服务内容上,要由单一困难救助向多层次服务转变,努力为职工就业指导、法律咨询、医疗卫生等方面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更多职工对工会组织的多样化的服务诉求,努力为全体职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服务。二是积极推广面向全省职工的“一卡通”服务形式,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拓展服务内容,让职工群众享受文化艺术、休闲旅游、健身娱乐、教育培训、养生保健等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方面的优惠服务。三是加强各级工会文化宫、俱乐部、文体活动中心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书屋等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建设,加大资金和设施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普及率,巩固和扩大职工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四是组织开展好“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系列活动,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文体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最大限度地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五是建立职工幸福指数监测系统,定期组织开展职工幸福指数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方面的诉求,为更好地调整和制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政策、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三、组织实施
全省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切实摆上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扎实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认真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与正在开展的“六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全会动员,全员参与,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2.强化督促检查。省总将适时对各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级工会也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定期进行通报。
3.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对在中国梦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和著书立传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氛围。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省总工会宣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