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发〔2014〕31号
关于印发《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
现将《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一、项目名称
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的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认真贯彻大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我市将全面实施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目的是立足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作实际,创新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扎实推动“六个专项行动”提质升级,最大限度地发挥会员群众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工会的内生动力,切实把基层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项目范围
主要包括百人以上非公企业(有条件的区市县和产业可向百人以下五十人以上非公企业拓展)、公有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同)企业工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市级、县区级行业工会。事业单位工会采取差异化模式参与活力项目建设。
四、项目内容
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以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尺,以“双述双评”为载体,以在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全面推广“3+x”工作模式为重点,采取“项目运作、点面结合、上下联动、递进推动”的运行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和服务水平。
1. 推行“3+x”工作模式。“
2. 做实“双述双评”工作机制。“双述”是指基层工会主席每年要代表工会委员会将“3+x”或“2+x”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以及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会员(代表)大会述职、向上级组织(包括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以下同)述职。“双评”是指基层工会主席及本届工会委员会每年要接受会员(代表)的民主评议和上级组织的工作评价。会员(代表)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会员(代表)不少于应到会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综合满意率由会员(代表)和上级组织各占一定权重,其中会员(代表)权重不低于80%。
“双评”工作由上级工会会同基层单位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评议结果要向职工和基层单位行政通报,并就评议和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基层单位行政领导沟通协商,研究落实改进措施。会员(代表)不满意率超过50%的,上级工会要会同基层单位党组织对工会主席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连续两次会员(代表)不满意率超过50%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工会主席进行调整;对综合满意率超过90%的工会(或工会主席)及其企业,在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会主席的评议,按照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目标
用3至4年的时间培养一大批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区域(行业)工会活力建设典型,推动全市基层企事业工会“三项制度”普遍落实,“双述双评”普遍开展,基层活力普遍增强。
1. 典型目标。2014至2017年,全市培育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省、市典型工会260个以上。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每年各培育新典型不少于5个(其中,百人以上非公企业不少于3个);各驻会产业工会每年各培育新典型不少于3个(其中,百人以上非公企业不少于2个);各不驻会产业工会每年至少培育1个新典型;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结合实际情况,三年内至少推动1个市级或县级行业工会组织指导基层开展活力建设项目的典型。在市以上范围介绍过类似经验的单位不能再作为新典型。
典型单位标准是:全面落实“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制度,职工各项权益得到全面落实,工会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深受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
2. 覆盖面目标。2015年全市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活力建设达标单位达到3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达到50%;2016年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6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达到90%以上;2017年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90%以上。
达标单位标准是:基层工会落实“3+x”工作模式,开展“双述双评”工作,职工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工会工作有效开展,受到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70%以上。
3. 百人以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基层工会项目推进工作由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倡导向50人以上非公企业拓展。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在50人以上的骨干企业形成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长效机制。
各产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工会结合实际实行 “2+x”工作模式,同时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参与全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工程。
六、项目管理与考评
1. 组织领导。根据省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市总工会主席熊博力任组长,常务副主席陈凤荣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日常具体指导和推进工作由组织部、民主管理部负责,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协同推进,抓好落实。市总工会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栾宏革副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组织建设部和民主管理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宣教部、法律部、生活保障部、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女工部、农民工部、调研室、财务部、经审办和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参照市总模式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提供人财物保障。
2. 立项申报。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区别不同基层单位的性质、类型、规模,参照市总工会要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直接申报首批5个省典型单位填表(见附件1)汇总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
各驻会产业工会申报首批3个典型单位填表(见附件3),连同电子版一并于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申报1个市级或县区级行业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典型填表(见附件4)汇总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
不驻会产业工会申报1个首批市典型单位填表(见附件3),连同电子版一并于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认真研究制订落实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的保障措施,于
3. 加强指导。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切实转变作风,为基层工会从企业和职工需要出发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面对面、手把手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作档案和典型档案,努力提升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做实,职工和企业真正受益。上级工会要完善和落实工会干部维权保护机制,对基层工会主席在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阻力,或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4. 项目考评。2015年一季度,市总工会配合省总工会对实施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性同步考评;之后,每年年中进行一次调研、指导和检查,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的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考评工作采取典型单位考核与工作覆盖面考核相结合、基础性工作考核与创新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工作绩效考核与职工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工会“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制度建设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考评内容和方法另行制定下发。
5. 项目经费。在省总拨付项目专项经费基础上,市总工会设立项目专项配套经费。
省项目配套经费年度标准:各区市县总工会配套8万元,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典型单位批准后,配套拨付2万元启动经费,项目验收后,全部典型单位合格的配套奖励2万元,完成覆盖面目标的配套奖励2万元,工作有创新的配套奖励2万元;省行业项目典型2万元,省总批准后,配套拨付1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配套奖励1万元。
市项目经费年度标准:驻会产业工会5万元,项目保障措施及申报典型单位批准后,先行拨付3万元作为3个典型单位启动经费,项目验收全部典型单位合格且工作有创新的奖励1万元,产业完成覆盖面目标的奖励1万元,不合格、没有创新、覆盖不达标的不予奖励;不驻会产业工会2万元,项目保障措施及申报典型单位批准后,先行拨付1万元作为1个典型单位启动经费,项目验收典型单位合格且完成覆盖面目标的奖励1万元,不合格、覆盖面不达标的不予奖励;市级和县区级典型行业工会3万元,批准后第一年先行拨付行业工会1万元启动经费,后两年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每年奖励行业工会1万元。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套专项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区级以下行业典型(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所辖的小行业)经费由所在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批准后,自行配套经费。
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经费专项用于项目推进工作,经费使用要严格管理,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能。
附件:1. 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典型单位申报表(企事业)
2. 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典型单位申报表(行业)
3. 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典型单位申报表(企事业)
4. 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典型单位申报表(行业)
附件1
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典型单位申报表(企事业单位)
市 县(市、区)
单位名称 |
|
工会主席 |
|
单位地址 |
|
联系方式 |
|
单位性质 |
|
职工人数 |
|
工作目标 |
|
||
主要措施 |
|
||
基层工会 (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总工会 (章) 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 (章) 年 月 日 |
|
项目确认 |
辽宁省总工会 年 月 日 |
注:1.“单位性质”指(1)国有及控股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制企业;(4)联营企业;(5)私营企业;(6)港澳台资企业;(7)外商投资企业;(8)其他企业;(9)事业单位。
2.此表一式四份(省、市、县、企业),以市为单位统一申报。
附件2
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典型单位申报表(行业)
市 县(市、区)
行业工会名称 |
|
工会主席 |
|
单位地址 |
|
联系方式 |
|
覆盖企业数量 |
|
职工人数 |
|
工作目标 |
|
||
主要措施 |
|
||
行业工会 (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总工会 (章) 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 (章) 年 月 日 |
|
项目确认 |
辽宁省总工会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四份(省、市、县、行业),以市为单位统一申报。
附件3
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典型单位申报表(企事业单位)
产业
单位名称 |
|
工会主席 |
|
|
单位地址 |
|
联系方式 |
|
|
单位性质 |
|
职工人数 |
|
|
工作目标 |
|
|||
主要措施 |
|
|||
基层工会 (章) 年 月 日 |
产业工会 (章) 年 月 日 |
|||
项目确认 |
大连市总工会 年 月 日 |
|||
注:1.“单位性质”指(1)国有及控股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制企业;(4)联营企业;(5)私营企业;(6)港澳台资企业;(7)外商投资企业;(8)其他企业;(9)事业单位。
2.此表一式三份(市、产业、企业),以市产业工会为单位统一申报。
附件4
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典型单位申报表(行业)
产业或县(市、区)
行业工会名称 |
|
工会主席 |
|
|
单位地址 |
|
联系方式 |
|
|
覆盖企业数量 |
|
职工人数 |
|
|
工作目标 |
|
|||
主要措施 |
|
|||
行业工会 (章) 年 月 日 |
产业工会或区市县总工会 (章) 年 月 日 |
|||
项目确认 |
大连市总工会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三份(市、产业或区市县、行业),以市产业和区市县为单位统一申报。
点击下载(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