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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