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08 14:41:27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工办发〔201521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

现将《大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930


大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

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514号)和《辽宁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工办发〔201516号),现结合《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工发〔201523号),特制定在全市开展服务农民工四项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

(一)主要目标

全面打造“职工之家”平台、健全完善农民工入会与管理工作机制,到2015年底,全市各级工会新发展农民工会员40000人,同比增长10%

(二)主要措施

1. 制定下发《大连市“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牵头部门:组织建设部)

2. 重点做好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政服务业、餐饮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建会、会员发展工作。(牵头部门:组织建设部,参与部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3. 确定下发农民工增量分解指标,年底对于完成指标任务经考核达标,按照每新增加1名农民工会员补助5元工作经费的标准,下拨省总工会拨付的专项工作经费。(牵头部门:组织建设部,参与部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4. 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的区市县、企业单位进行宣传,强化引领示范作用。(牵头部门:组织建设部,参与部门:宣教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5. 完善“源头入会、凭证接转、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农民工会员的组织关系调转以及会员登记和统计工作。(牵头部门:组织建设部,参与部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二、农民工素质提升集中行动

(一)主要目标

全面打造“技能提升”平台、健全完善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工会面向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资助上大学等,每年不低于50000人次。

全面打造“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工会面向未就业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扶持创业,每年不低于5000人。

(二)主要措施

1.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农民工定岗、定向、订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提升技术等级,对本年度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的市总工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农民工参加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大赛,对在生产实践中新取得的群众性技术攻关、革新和发明创造等重大技术成果,申报省总工会给予奖励。市总工会设立创业资金,扶持职工创新工作室,鼓励支持农民工参与创业创新。(牵头部门: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2. 以市总工会“农民工夜校”为依托,以企业工会“农民工夜校”为基地,以“农民工流动课堂”进企业为载体,为农民工实施免费劳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上岗培训。市总工会计划安排120万元专项资金,年内计划资助400名农民工上大连工人大学,为农民工提升学历、企业培养人才实施项目帮扶,打造“圆农民工大学梦”服务品牌。(牵头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参与部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3. 以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工会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创业项目推介会和创业讲坛等活动,加大为农民工实施实名制安置就业、实名制就业培训和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服务力度。对完成实名制安置就业、实名制就业培训指标任务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总工会,申请省总工会拟按照人均400元标准提供项目补贴。对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指标数内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带头人,申请省总工会拟按照2万元标准的补助资金。(牵头部门:生活保障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集中行动

(一)主要目标

全面打造“法律援助”平台、健全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206家企业先行建立劳动关系状况动态监测报告制度;与政府部门建立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力争农民工参加“安康杯”竞赛人数每年递增8%

全面打造“服务帮扶”平台、健全完善农民工服务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打造“千米服务帮扶圈”,为农民工提供普惠制服务帮扶项目,打造“助农民工平安返乡”等一批具有我市工会特色的农民工服务品牌。

(二)主要措施

1. 建立“千企万人”劳动关系监测网,在全市抽样选择206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先行建立监测点,按月上报企业生产、裁员、职工收入、是否欠薪等情况。每家监测点选择10名职工(有农民工的企业农民工不得少于2人),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定期向上级工会、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工会组织的意见建议。(牵头部门:民主管理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2. 以推进《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预审、评估工作办法》等法规政策为契机,加强集体协商、工资谈判机制建设,监督指导企业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2014~2018年职工代表培训规划》和《辽宁省职工代表竞选办法》,确保农民工较集中企业的职工代表农民工应占一定比例,加大对农民工职工代表培训力度,提高参与能力。(牵头部门:民主管理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法律部、生活保障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3. 建立与政府部门维权联动工作机制。作为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定期参加会议协调、沟通农民工工作,推进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大委办发〔201544号)的贯彻落实。每年市总工会定期与市劳动保障监察、公安局治安管理、双清办等部门,联合发文、联合执法,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每年年底与市人社局、公安局、建委等8局(委)联合发文,联动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参与部门: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4. 以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为依托,确定专职律师常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市、区市县两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维权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日常受理农民工诉求和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以“主动宣传、主动培训、主动排查、主动化解、主动援助”为内容的“牵手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活动,编制印发《大连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手册》,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牵头部门:法律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5. 开展“送安全进企业”活动,在157家中小企业、农民工较集中企业推广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市总工会计划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一线职工和农民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不断加大农民工参赛活动力度。在全市14个区市县总工会成立工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总站,按照“六有”标准达标的申请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牵头部门: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参与部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6. 继续打造工会“千米服务帮扶圈”,将困难农民工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定期困难救助。开展“四季送”、“女职工关爱”、“助农民工平安返乡”等系列品牌服务活动,建立“关爱农民工在行动”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生活保障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女职工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集中行动

(一)主要目标

全面打造“健康文化”平台、健全完善农民工精神文化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素质教育,促进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融入现代文明。将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阵地建设纳入职工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

(二)主要措施

1.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三送”服务活动。一是“送知识”,为市内相对集中的农民工居住地配送流动图书,逐步建立起农民工流动职工书屋。二是“送健康”,为市内相对集中的农民工居住地配送适合农民工活动的文体器材,活跃农民工的文体生活。三是“送欢乐”,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组织市总工会“心连心”艺术团走进农民工工作地或居住地送演出、送电影。关心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牵头部门:宣教部,参与部门:职工文联、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2. 在农民工中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在“最美大连工人”评选活动中,注重选树农民工的先进典型,在各种评先选优活动中,要增加先进农民工的比例。(牵头部门:宣教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3. 积极开展培养新工人、新市民活动,提升农民工文明素养和职业素养。在《劳动者》开设农民工宣传专版,重点宣传各级工会服务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宣传农民工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各级工会关爱农民工,促进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社会、融入工人阶级大家庭。(牵头部门:宣教部,参与部门:农民工工作部、各产业工会、各区市县和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为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市总工会成立以市总工会主席熊博力为组长,常务副主席陈凤荣、副主席韩晓秋为副组长,农民工工作部、组织建设部、生活保障部、法律部、宣教部、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民主管理部、女职工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总工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席韩晓秋兼任,办公室设在农民工工作部,主要负责“四项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和推进指导。各产业工会、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要参照市总工会的做法,成立领导机构,全面打造“组织网络”平台,健全完善农民工服务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要切实把服务农民工工作摆上全会日程,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纳入责任制管理。全会上下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提供人财物保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定期进行工作督查、考核和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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