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连 市 总 工 会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文件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大工发〔2018〕3号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现将《转变作风 大抓基层 服务群众 推进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2018~2020)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转变作风 大抓基层 服务群众
推进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
(2018~2020)工作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青妇组织改革步伐,探索新时代党的群团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进一步提高群团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转变作风 大抓基层 服务群众 推进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2018~2020)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把握群团工作“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个统一”的基本特征,转变作风、创新方式、大抓基层、服务群众,积极推进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夯实基础、增强活力,充分发挥工青妇基层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我市工青妇工作创新发展,为奋力开拓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新征程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要求
——保持和增强全市工青妇基层组织的政治性。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带群建,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落实“党委主导、三方推动、重在服务、点上落实”的整体工作思路,充分运用党和政府赋予的资源和手段,真正把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党群共建、服务群众、助力振兴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
——保持和增强全市工青妇基层组织的先进性。牢牢把握大连“两先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强化问题意识、改革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定位、发挥优势,有针对性地解决作用发挥不够、工作基础薄弱等问题。通过顶层设计,建立一批协同创新发展示范点,整合资源、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总结推广先行经验,实践和探索体现时代特征、符合群团工作规律、具有大连特色的群团工作共建共享共创协同发展新模式。
——保持和增强全市工青妇基层组织的群众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群众,更加注重教育引导群众,更加注重联系服务群众,更加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加注重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建立服务群众项目库,整合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牢固树立依靠群众开展工作的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项目服务为抓手、以有效服务群众为目的,立足服务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努力打造为民服务群团工作综合平台。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有效解决工青妇基层组织基础薄弱、有效覆盖面不足、作用发挥不充分、吸引力凝聚力不够等问题,构建起“党政满意、群众信任、相互促进”的工青妇协同发展工作格局,使工青妇基层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典型示范引领(2018年),在全市部分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工业园区和有关领域选树30个省、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示范点,按照“六有”(有人员、有阵地、有项目、有载体、有制度、有特色)标准打造为民服务综合平台,创建大连工作品牌,初步形成工青妇组织共建共享共创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
——实现区域覆盖(2019年),将市级示范点建设拓展到所有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和有关领域,实现全域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均衡发展。
——全面推广铺开(2020年),推广复制各领域、各层级示范点成型经验,扩大党群共建、服务群众站点有效覆盖面,推动形成工青妇基层组织全面协同创新发展工作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建立工青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阵地建设。以工青妇“共建阵地、共用资源、共享成果”为原则,最大限度整合工青妇资源,变单一参与为联合运转,变相对封闭为开放多元,变自成体系为整体联动,以“有人员、有阵地、有项目、有载体、有制度、有特色”为标准,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为民服务群团工作综合平台。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共建机制、协同推进机制、工作交流机制、考核评价机制,配套出台项目制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办法。围绕政治引领、建功立业、依法维权、发展会员、帮扶解困、人文关怀、化解矛盾、家庭家教家风、婚恋交友、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确定工作项目,实现活动组织、沟通议事、项目对接、资金使用、资源共享在制度规范下有序运行。
四是落实资金保障。市工青妇加大资金投入,市总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级工青妇协同创新发展示范点建设,支持服务职工群众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吸纳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号召力的先进模范人物、“头羊”“头雁”和社会工作者、行业骨干、基层一线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参与协同创新工作,支持开展示范点工作人员培训。管好用好省总专项资金,确保省、市专项资金运行安全。
五、工作安排
1. 组织筹划(2018年1月)。成立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动工作。选树首批省市30个示范点,成立工作推进组,确定职责分工及人员组成。
2. 动员部署(2018年1月)。制定印发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召开示范点单位动员大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进行工作指导和培训。
3. 确定项目(2018年2月)。建立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为群众服务项目库,指导各示范点立足实际,梳理、确定服务群众工作内容和项目清单。
4. 整体推进(2018年12月)。科学制定示范点推进工作计划,利用一年的时间,指导示范点实施好服务项目,跟踪监督示范点建设工作,每半年对示范点建设进行一次考核。
5. 建章立制(2018年12月)。推进示范点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市、区市县层级工作推进机制和示范点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6. 总结推广(2019年)。总结示范点建设的成绩和经验,将成熟的经验模式在全市逐步推开,形成全市工青妇协同创新发展新局面。
7. 全面实施(2020年)。进一步探索我市工青妇组织整体协同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工青妇协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确立,服务基层群众常态化建设局面基本形成。
附件: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
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杨 伸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栾宏革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组 员:闫 波 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部长
卞北大 团市委县区部部长
刘 丽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第二组:
组 长:张延松 团市委党组书记、书记
副组长:孙晓峰 团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组 员:周 萍 市总工会调研室主任
曲大钧 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新杰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第三组:
组 长:王玲杰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胡桂华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组 员:赵亚茹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丛 宁 团市委综合团委书记
冯海容 市妇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