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省、市工青妇协同创新发展示范点:
经报请省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推进组同意,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召开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推进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3月2日上午9:30(会议时间约一个半小时)。
二、会议地点
大连市职工之家三楼会议厅(中山区人民路81号,港湾桥附近心悦酒店西侧)
三、参会人员
1.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团委、妇联主要负责同志;
2. 我市30个省、市级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示范点工会、团委、妇联主要负责同志;
3.各区市县党委、开放先导区党工委及30个工青妇协同创新发展示范点党组织分管领导。
四、会议内容
宣读大连市工青妇《转变作风 大抓基层 服务群众 推进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2018~2020)工作方案》;市工青妇代表发言;示范点所在区委代表发言;省示范点代表发言;省推进组领导讲话;市委领导讲话。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及相关产业工会负责,于2月27日(星期二)16时前将本地区、本产业所有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的领导,深化我市党建带群建、群团联建工作,按照市工青妇基层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请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及相关产业工会将所在地区党委、党工委及30个工青妇协同创新发展示范点党组织分管领导名单一并报送。报名联系人:周宇驰,电话:82610309、13942053443,传真:82610309,电子信箱:zgh82803286@126.com。
2. 请参会人员于3月2日(星期五)9:15前入场完毕,并在指定区域就座。
3. 请参会人员严格执行《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关于严明会议纪律的通知》(大委办传〔2016〕)1号)要求,严格请假制度、遵守会场纪律。
附件:会议报名表
大连市工青妇基层组织
协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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