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5 08:59:5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厂开办发20161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发展,在应对经济下行、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按照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参加省纪念《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颁布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征文应注重对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基础理论的研究与思考,紧密结合各企事业单位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实际,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区、各单位推行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的经验、成效,深化对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探索新形势下民主管理发展趋势、创新形式,提出推进下一步工作的举措建议。

二、征文题目

要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颁布30周年成果转化为主题撰写征文。

1.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提案工作,推动企事业单位应对经济下行,创新发展;

2.非公企业职代会职权作用发挥,落实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4.打破基层推行民主管理资源手段不足的困难,使职代会在保障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权益中发挥作用;

5.区域、行业职代会特点,在代表构成、职权界定以及决议落实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6.集团企业职代会召开形式、职权范围、表决内容及决议履行等方面实现跨越。

三、征文体裁

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理论文章、调查报告、案例剖析、经验总结,也可以是心得体会。征文应当主题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思想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不得抄袭。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

四、活动时间

征文活动从2016315日开始,截稿日期至2016630日。

五、征文评选和表彰

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来稿进行择优推荐。省厂开办将对各市推荐的征文进行评比表彰,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组织奖若干,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论文给予一定稿酬,并选取一些优秀征文在《辽宁工运》、《工会理论与实践》和辽宁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上发表。

六、征文的组织工作

各地区、各产业工会要重视征文活动,以此作为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要广泛组织专家学者、企业党政干部、工会干部、职工群众等各方人士积极撰稿,有重点地对一些课题进行研究,组织一批高质量文章。每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产业工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按不少于规定数量报送研究文章。

七、联系方式

征文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产业工会统一收集遴选后,报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411-82610415

 

附件:报送征文数量分配表

 

                     大连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315

附件

 

               报送征文数量分配表

 

数量(不少于)

 

数量(不少于)

中山区

1

庄河市

1

西岗区

1

长海县

1

沙河口区

1

机重工会

6

甘井子区

1

海员工会

3

旅顺口区

1

财贸工会

2

金州新区

1

轻纺工会

2

普兰店区

1

教育工会

1

瓦房店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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