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2 15:11:42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工发〔201731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各基层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工发电〔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1. 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准确深入解读《改革方案》的基本精神和政策举措,大力宣传产业工人的地位作用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营造全社会重视产业工人、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浓厚氛围。

2. 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各级工会要对照中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全总《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产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明确责任人,落实时间表和路线图。市总工会有关部门将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文件精神落地生根。

3. 选树典型,及时上报。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在学习宣传贯彻改革方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并及时将情况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20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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