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17〕24号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职工技术协会:
现将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开展“五小”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把“五小”竞赛活动纳入全市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统筹安排,市总工会建立季报制度,每季度末收集各单位“五小”竞赛开展情况,每年收集一次优秀“五小”创新项目,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检查和通报。
联 系 人:赵宏宇
联系电话:82610368
电子邮箱:1774292723@qq.com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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