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7 10:01:2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工办发〔201724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职工技术协会:

现将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开展“五小”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把“五小”竞赛活动纳入全市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统筹安排,市总工会建立季报制度,每季度末收集各单位“五小”竞赛开展情况,每年收集一次优秀“五小”创新项目,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检查和通报。

联 系 人:赵宏宇

联系电话:82610368

电子邮箱:1774292723@qq.com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83

 

 

上一篇:关于切实做好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召开迎接国家财政部赴辽宁检查帮扶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