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第十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本届评选对象为已建立工会组织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均可参加十佳单位的评选;各行各业的在职会员职工均可参加十佳个人的评选;已参加市职工职业道德往届评选活动,但未获得“十佳”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此次评选;已获得全国、省历届“双十佳”称号的不重复评选。
“十佳单位”评选条件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运行规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具有昂扬向上的企业精神风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我市“两先区”建设的进程中贡献突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依法支付职工工资。未成立工会组织或工会组织不健全,拖、欠缴工会经费,有拖欠职工工资和各种保险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不能参评。
“十佳个人”要求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材料上报截至日期为2015年5月22日。
版权所有:大连市总工会 Copyright© 2004 - 2020 dlzgh.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沈阳新松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