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15〕11号
关于举办 “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
职工微电影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积极拓展广大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努力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使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蔚然成风,市总工会决定举办 “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职工微电影展演活动。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微电影展演活动以“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为活动主题,以反映职工火热的生产生活为素材,通过平凡中见伟大、细微处见真情的身边人、身边事, 借助微电影的表现形式,进一步颂扬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二、组织领导
微电影展演活动由市总工会宣传部组织策划,市总工会电教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参与评选活动。
三、展演活动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时间从2015年6月开始,9月30日结束。展演活动分为微电影培训、作品报送、展演评奖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微电影培训(2015年5月-6月)。邀请知名影视编剧举办面向基层工会的微电影创作培训。
第二阶段:作品创作报送(2015年8月-9月)。由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并推荐上报职工微电影作品。
第三阶段:展演评奖(2015年10月)。由市总工会宣教部和电教中心组织评委对参加展演活动作品进行评选,举办优秀作品展演活动。
四、内容要求
(一)作品内容上以故事类体裁为主,名称自定。提倡创意独特、构思新颖、表达流畅、可视性强、艺术表现手法多样化。
(二)作品要紧扣大赛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内容丰富生动,重点突出;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
(三)以职工的视角,全方位、多角度地通过职工身边人、身边事反映劳动实现梦想、创造美好生活的典型。
五、技术要求
(一)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单反相机、DV机均可。
(二)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编辑完整,分辨率最好达到1920*1080,帧数每秒25帧,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
(三)微电影时长为5至15分钟,片头字幕必须有作品名称,片尾须有制作及演职人员表。
六、奖项设置
微电影展演活动设单项奖和组织奖。单项奖分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摄像、最佳剪辑、最佳影片,作品奖若 干;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3个和组织奖若干。
展演活动将通过统一观看、观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选出获奖作品,并从获奖作品中选择优秀作品向有关网络媒体推荐播放。
七、联系方式
大连市总工会电教中心
联 系 人:于功宏
联系电话:82610603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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