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4 11:20:0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大连市总工会十六届四次全委会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金纽带”职工文化奖评奖办法>的通知》(大工发〔201238号)标准和要求,决定开展第三届金纽带职工文化奖申报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时间: 8月份为申报月,截止时间为830日。

    二、 申报评选程序:

1. 由各区市县工会、产业工会根据奖项设置和评奖

条件向评委会推荐申报;市职工文联和其他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评委会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评审办公室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审、考核,按照

评奖条件提出各奖项候选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3.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各奖项名单。

   三、 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据实申报。各级工会组织和各协会要站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发展繁荣职工文化的高度,重视“金纽带”的申报评选工作,按照优中选优,据实申报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充分理解评奖通知有关内容和具体要求,把符合通知精神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实事求是地推荐上来。

2、开展活动,重点申报。申报工作要把近两年来在职工文化活动中有影响力,感召力的文化事项总结出来,重点关注,重点培树。要紧密结合职工需求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通过各种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发现具备申报条件的人才和申报项目,体现职工文化活动雅俗共赏,百花齐放,并有重点有目标地推荐申报。

3、深入了解,认真申报。要广泛宣传“金纽带”的申报要求和项目内容,让更多的基层组织参与到申报评奖活动中,特别是向一些基层职工文化工作者宣传讲解“金纽带”职工文化奖的评选通知内容和具体评奖标准,深入了解那些在职工文化中有影响,深受职工喜爱的组织者、文化骨干和活动项目,给予他们积极的支持和扶持,在资金和人员上舍得投入,让耕耘在职工文化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职工脱颖而出。

4、挖掘新品,特色申报。在推荐申报中,要结合通知所列举的项目和内容挖掘新品。特别是要结合去年市总工会全委会开展的微电影创作等新生文化活动项目,大胆创新,独辟蹊径,拓展新的申报亮点,要在以往薄弱的申报项目上下功夫,如小说、影视、舞蹈、诗歌等,大胆培育职工文化新品,发挥优秀职工文化作品和项目的引导作用,突出所在区域和行业的特色,不断丰富职工文化形式和内容,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申报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82610602

 

附件: 大连市“金纽带”职工文化奖评奖办法(试行)

 

                                大连市总工会宣教部

                                   2016413

 

大连市金纽带职工文化奖

评奖办法(试行)

 

第一条  评奖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群众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激发职工文化创造活力,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推动职工文化繁荣发展。

第二条  奖项设置和评奖条件

“金纽带”职工文化奖参评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弘扬真善美,全方位、多角度、艺术性地展示大连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和职工群众的精神风貌,体现各级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时代形象,关心职工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生动事迹。共设置七个具体奖项。

(一)职工文化作品奖

评奖范围:近两年完成的文学、音乐、戏剧、微电影、舞蹈、美术、摄影、动漫、书法、曲艺、民间文艺等职工文化领域中的原创作品。

1. 生动反映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时代风貌;

2. 在职工中有一定影响,深受职工喜爱;

3. 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评奖中获奖。

(二)职工文艺表演奖

评奖范围:从事职工文艺表演的各类专兼职演员。

1. 积极参加职工文艺演出活动,每年为职工演出不少于20场次。

2. 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深受职工喜爱;

3. 表演的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或奖励;

(三)职工文化活动奖

评奖范围:常年开展的职工文化活动;职工文化品牌活动;有影响的全市职工大型文化活动。

1. 主题鲜明,特点突出,形式新颖,职工喜闻乐见,参与面广;

2. 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3. 对推动职工文化繁荣发展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职工文化团队奖

评奖范围:各类职工文化组织。

1. 成立两年以上,组织严谨,机构健全,人员相对稳定;

2. 职工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我展示,自我提高,充分体现职工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

3. 为丰富、活跃职工文化做出突出贡献。

(五)职工文化阵地奖

评奖范围:各种职工文化活动场所,包括文化宫、俱乐部、职工书屋、培训中心等。

1. 具有与其名称相匹配的软硬件设施和条件;

2. 具有较高的使用率,每年开展的阵地活动不少于20场次;

3. 阵地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深受职工欢迎。

(六)职工文化理念奖

评奖范围:职工在生产生活中所遵循的目标追求、劳动箴言、励志格言、文化创意等。

1. 职工原创;

2. 体现社会主义和核心价值观念和时代精神;

3. 生动反映职工共同愿景,并成为职工的自觉实践。

(七)职工文化贡献奖

授予为推动职工文化繁荣发展,在组织指导、示范引领、资金支持、物质保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以上各奖项在每届评选中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各奖项可以兼报但不兼得。除上述七个奖项外,评委会将视参评情况,适时增设“大连市‘金纽带’职工文化大奖”。

第三条  评奖周期

2012年作为起始年,每两年评奖表彰一次。

第四条  机构设置

市总工会成立大连市“金纽带”职工文化奖评审委员会,聘请我市文化战线有影响的专家、文艺工作者和职工文化工作者作为评委,依照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负责日常评审组织协调和表彰奖励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推荐及评审程序

1. 由各区市县工会、产业工会根据奖项设置和评奖条件向评委会推荐申报;市职工文联和其他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评委会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评奖年度的8月份为推荐上报期,截止时间为830日。

2. 评审办公室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审、考核,按照评奖条件提出各奖项候选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3.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各奖项名单。

第六条  申报材料

1. 申报时需填报《“金纽带”职工文化奖申报表》(附后)一式10份,并附2000字申报材料一式5份;作品原件、表演的形象资料;可以证明所取得成绩和奖励的相关材料、图片以及证书复印件等。

2.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申报单位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各区市县(产业)工会汇总、审查,上报至评委会办公室(同时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指定邮箱,电子邮箱:dlszxjb@163.com)。

第七条  表彰奖励

以市总工会名义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附件:“金纽带”职工文化奖申报表

“金纽带”职工文化奖申报表

 

申报奖项

 

名称或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曾获荣誉

 

 

单位

意见

 

 

        (盖  章)

2016     

区市县

产业

工会

意见

 

 

          (盖  章)

2016        

评审

委员会意见

 

                 

 点击下载:关于申报评选第三届“金纽带”职工文化奖的通知(doc,4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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