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5 13:52:13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十六届四次全委会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开展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通过开展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推动职工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打造职工文化品牌,努力满足职工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申报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会所属的、在职工中得到认可和有影响的各类文化阵地、各类文化团队、职工书屋以及开展的各种文化活动等。

    三、申报标准

1、有规划。领导重视,职工文化建设纳入企业管理和工会工作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2、有阵地。具备符合不同活动要求的、可以满足职工需求的活动场地和实施。

3、有队伍。形成了与职工文化建设相适应的积极分子队伍,并不断发展壮大。

4、有活动。职工文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

5、有品牌。形成了特色鲜明,感召力强的职工文化理念品牌和活动品牌。

6、有成效。通过职工文化建设,提升了职工主体作用,满足了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党政满意,职工受益,社会认可。

    四、申报办法

1、由各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统一申报,参加申报的文化基地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工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复审。

2、申报时需填写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800字以上申报材料,由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于2016818日前报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孙东军,联系电话:82610655。)

3、市总工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评。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基地由市总授予“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牌匾。

    五、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严格申报标准和程序,切实把有影响、有规模、社会公认、职工认可、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职工特色文化基地选树出来。

2、申报材料应围绕申报标准,反映申报文化基地的主要做法、机制经验、效果评价等内容,要求观点鲜明,材料数据翔实准确。

3、要通过本次申报活动,加大职工文化建设力度,倡导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建立职工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创新发展。

:请各区市县和产业工会对以往评选认定的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基地进行核查,符合文化基地申报标准的将名单(基地名称,联系人,电话)一并报宣教部。

 

附件: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大连市总工会

                       2016725

 

点击下载:关于申报2016年大连市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的通知(doc,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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